并将按商品住房面积的1.5%配建廉租住房,按15%配建经济适用住房 本报讯(记者张义杰)6月27日,《石家庄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2008-2012年)》在全省率先公布。根据规划,未来五年石家庄将建设各类住房共18.79万套,总建筑面积1668万平方米。
其中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15.43万套,占住房总套数的82.1%;建筑面积1255万平方米,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5.2%。
加大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住房的土地供应保障,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的用地供应,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规划期内,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880公顷,其中635公顷用于建设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占用地供应总量的72%。
根据规划目标,认真落实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对于在中心城区内新出让地块建设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商品住房面积的1.5%配建廉租住房,按15%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解决程度逐步调整配建比例。规划期末,建设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4262套,总建筑面积21.31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755万套,建筑面积225.7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此外,规划要求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集中建设农民工宿舍,实行统一管理,供园区企业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