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想不到,拖欠10年的"旧账"也能收回!”拿着对方归还的7.8万元现金,扬州城建控股负责人感慨万千。这是记者日前在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见到的一幕。
据了解,这还只是广陵检察院运用督促起诉程序,为国有资产挽回的最小一笔债务。
仅今年上半年,他们就成功追回26笔流失多年的国有资产,总金额达9000万元。
扬州城建控股的这笔7.8万元的债务,是工行邗江区施桥办事处转来的。1998年4月6日,某浴室为筹集经营周转资金,从中国工商银行邗江区施桥办事处贷款9.8万元,期限5年。但到期浴室经营者仅还了2万元,就再没“下文”。2004年8月,银行方面曾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但遭到拒绝。2005年,这笔债权被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转让给了扬州城建控股。
今年2月,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在走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时了解到这一情况,认为浴室经营者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该院决定启动督促起诉合作预案。
他们首先从银行档案室里翻出已经发黄的贷款合同,并向知情人员详细了解贷款的来龙去脉。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广陵区检察院向公司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追回欠款。当扬州城建控股将对方告上法庭后,检察官又主动参与调解,用法律教育被告:一旦法院判决,他们不但要清偿欠款,还需承担数千元诉讼费用。在检察官的引导下,双方于3月13日签订了调解协议:张某、黄某偿还贷款7.8万元,扬州城建公司则撤回起诉。
民行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实践中已经探索建立了一整套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合作机制。这套机制包括联席会议、信息交流、跟踪监督等内容。双方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交流国有资产监管情况。一旦发现国有资产可能流失的线索,检察机关将及时启动督促起诉合作预案,提出检察建议或作出督促起诉决定,并参与调解、和解。目前他们已经在国土资源、供电、房产管理、银行监管4个系统开展了这项工作。
由于广陵检察院在督促起诉过程中还注意在法律和证据上帮助相关单位,使之能确保收回国有财产,如今许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动找上门,要求检察院对自己督促起诉。日前,江苏省扬州市工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人就来到该市广陵区检察院民行科,汇报被拖欠2300万元国有资产转让款情况,请求检察院将自己列入督促起诉对象。“听说只要你们一督促,款就收回来,请帮忙督促督促!”蒋德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