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科学发展导向体现群众公认原则 资源环境、人民生活和社会进步指标权重占到了全部定量指标的70
%在“双百分”考核中,民意调查占40
%本报讯(石考综、胡博理)近日,石家庄市委出台了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新的考核评价办法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导向作用,考核内容加大了社会民生和环境指标权重,评价方式强化了群众公认。
更加突出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导向作用。从新设置的考核指标体系看,该市18个县(市、区)定量指标按四类设置了20项指标,其中,经济发展6项,资源环境5项,人民生活4项,社会进步5项;市内五区定量指标按五类设置了17项指标,其中,经济发展5项,资源环境3项,人民生活2项,社会进步4项,“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3项。从考核指标具体内容看,定量指标内容已经从经济领域逐步向社会领域延伸,资源环境、人民生活和社会进步指标权重占到了全部定量指标的70%。同时,节能减排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目标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充分体现群众公认的原则。该市新的考核办法,采取定量、定性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三位一体评价机制,在扩大评价主体的同时,更加重视民意调查。新考核办法明确,民意调查重点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工作成效和自身形象的社会评价及群众满意度,主要在来自基层的、未参加民主测评的党代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进行。调查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执政能力、改善民生、行政效能、环境治理等六个方面共26项。文件规定,在“双百分”考核中,民意调查占40%权重。
鼓励创新,增设特色考核指标。新考核办法规定,在石家庄市委确定的考核指标基础上,各县(市、区)每年可结合具体情况,自选1至2项特色定量工作任务,作为本县(市、区)特色指标参与综合考核排位。同时,为了体现考核的时效性,文件明确规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和内容可根据年度工作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坚持"两个结合"考核,全面历史地考核评价干部。新考核办法规定,县(市、区)考核坚持年度考核与届中届末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采取"双百分"的办法重点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排位,作为届中届末考核的重要依据。届中届末考核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核并确定评价等次。新考核办法规定专项考核由市直主管业务部门组织,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市委通过专项考核多角度、立体式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