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国务院快递行政复议终裁申请书,“要求督促财政部撤销机场建设费”。一年多来,董正伟已经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几十份这样的快递。
为了纠正商业银行乱收费、火车票退票手续费、公用企业涉嫌价格垄断侵犯公众利益等问题,众多与民生问题关系紧密的机关部委,如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铁道部等,都毫无例外地接到过北京律师董正伟下的“谏书”。
7月17日下午,在中国人民银行一间会议室里,董正伟见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司、结算司等司三位司长以及诸位处长。法规司司长对董正伟纠正银行乱收费的复议“建议”表示诚挚的感谢,对他的维权行动做出积极评价和肯定,并再三表示一定做出令人满意的行政复议答复。
而在此前的几个月中,董正伟就“通存通兑”收费涉嫌违法问题同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展开了频繁的信件“交锋”。
为了促使银监会尽快纠正商业银行乱收费问题,5月7日董正伟第一次向银监会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布包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在内的行政规章清理意见和处理结果。6月6日,董正伟收到了银监会的正式答复,称未收到对该办法的清理意见。而发改委却对此事予以否认,声称不知情。
董正伟表示,如果在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之前,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不能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和文件,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认定国有商业银行涉嫌垄断经营。
对于一直质疑声不断的电信资费问题,自然也是董正伟关注的重点。
2008年6月15日,董正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他提出:根据统计数据:手机用户数达5.83亿户。那么中国移动、联通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别是多少(含C网)?支付手机月租费的用户是多少?月租费的科学依据、定价依据和程序是多少?月租费与基本通话费是什么关系?在通信企业盈利指标中,月租费占多大比重?月租费能否取消?
7月4日,董正伟收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信息公开答复。该答复部分变通解释了中国移动、联通公司(含C网)的有效用户数,月租费的定价结果等。但对月租费的定价法律依据和科学根据没有说清,月租费与基本通话费之间的关系没有说清,月租费能否取消告知通过其它途径提出。
对此,董正伟誓将自己的反垄断公益维权行动进行到底。他准备在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后,向反垄断执法机构建议并请求,立即开展对电信重组的反垄断审查和电信资费的反垄断调查;纠正、停止不规范的电信经营行为;清理、纠正不当的电信资费调整文件等;以及就各种电信收费活动实施价格听证等。
延伸阅读
律师董正伟反垄断维权记录 1、维权主题:针对火车票退票费、人身和财产赔偿限额、火车票格式合同、火车票未全部听证、价格暴利等铁路运输垄断经营行为
维权对象:铁路运输企业
维权理由:收取火车票退票费和票面“3日限乘”的格式合同条款,违反了《价格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
维权建议:建议撤销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纠正旅客人身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规定;建议停止收取火车票退票手续费,建立火车票定价听证程序制度等
维权结果:铁道部反映积极,几乎全部接受了董正伟的建议请求;发改委表示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政策的建议,多数建议为取消退票手续费
2、维权主题:针对机场建设费的垄断收费行为
维权对象:民用航空机场
维权理由:涉嫌价格垄断
维权建议:要求民航总局和财政部公开机场建设费的定价依据和定价程序
维权结果:答复不明,正谋求进一步的行政复议程序
3、维权主题:关于石油、电力价格反垄断问题
维权对象:发改委
维权理由:石油价格调整和电价调整程序涉嫌违法
维权建议:建议建立石油电力价格调整听证制度;适当减税、公平税负,实现企业降低成本、增加劳动者收入、依此稳定市场物价。制定反暴利法等
维权结果:发改委答复称石油、电力价格调整程序不违法。但对减免税负和制定反暴利法稳定市场物价的建议给予适当的肯定。目前,就此继续向发改委等有关机构交涉
4、维权主题:关于邮政反垄断
维权对象:北京邮政公司
维权理由:北京邮政公司同城快递格式合同邮封和邮资“售出恕不退还”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霸王条款”
维权结果:目前在民事诉讼阶段,国家邮政局7月5日就《国内快递服务格式合同(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已明确取消各地邮政公司的部分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