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的叔叔因为打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他被拘留后,他所在的公司负责人认为他被追究了刑事责任,遂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请问,这家公司的做法合法吗?读者:孙雷
孙雷: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在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的叔叔仅仅是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该公司不能依该条规定与你的叔叔解除劳动关系。(金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