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8月27日电(记者吴兰)合肥正在全面启动新一轮的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工作,在原有车辆的基础上,将投放新增出租汽车运力1650台,并通过奖励和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年底前后投放市场。
据悉,合肥出租汽车岂不于上世界八十年代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这一行业不断壮大,截止目前,合肥全市公有出租汽车公司43家,出租汽车6483辆。
十多年间,出租汽车的总量一直保持未变,而营运范围和服务对象却成倍增加,“打的难”的问题已经凸显。
合肥市交通局局长王贤泰介绍说,1996年9月合肥市政府发布了《合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50号令)、《合肥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暂行规定》(第51号令),合肥市出租汽车实行第一轮经营权有偿使用,有效期为8年,已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新的政策出台。
2007年下半年以来,在调研合肥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状况,借鉴吸收国内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并于今年7月进入立法程序,广泛听取了从业人员、市民、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新的管理办法于7月底以政府令形式颁布,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从事出租汽车行业12年的车主李乃全说,修改《合肥市出租汽车惯例办法》,实施新一轮经营权转换,听取了广大从业任意的意见,而新的《办法》给车主最大的实惠就是明晰了产权,规范了权属关系。现营运出租汽车,谁实际出资,谁取得经营权,这一规定理顺权属关系,保障了我们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切实降低经营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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