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崔清新)记者4日在司法部举办的《法律援助条例》实施5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5年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为237万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提供或解答法律咨询近1580万人次。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介绍,5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她介绍,五年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案近135万件,仅2007年,办案量达42万件,是2002年13万件的3倍,平均每年以30%的幅度递增;提供法律咨询407万人次,是2002年123万人次的3.3倍,平均每年以27%的幅度递增。
北京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史立森说,2003年以来,法律援助的咨询量逐年攀升。仅2008年上半年,北京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850件,其中讨薪案件4400件,对维护外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建设首善之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文强介绍,2003年以来,重庆市法律援助机构共为困难群众,特别是三峡库区移民、农民、农民工以及信访和突发事件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194件,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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