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被“双规”已过20天,有知情人士透露,郭京毅案确实是因为受贿,但并非此前传言的某特定外资并购项目,而是涉及多部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司法解释。
立法权是相当大的一种权力。正如业内人士解释商务部条法司职责时所言:虽然这个部门的职责只是法规的制定和法律适用标准的释明,但这种适用的解释,权限是相当大的。它很可能以公权力的公开方式,去保护个别群体的局部利益。一旦如此,某些行业与集团的利益得到维护的同时,却会以牺牲社会公正、大众利益甚至国家利益为代价。
比起简单而直接的权钱交易,通过制定法律与解释法律谋取利益,专业性和隐蔽性都更强,但危害性也更大、更深远。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防范与杜绝:
其一,继续推行“开门立法”,加强立法、释法过程中的民主性与公开性;其二,人大在立法审议中对涉及利益分配的内容加强审查;其三,应加强行政立法的程序规范,通过制定《行政程序法》等,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解释程序、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其四,着力建构有效的监控机制,包括法前监督、程序监督、执法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