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年实施“分段集约执行机制”的全新执行工作模式,彻底改变了以往案件执行由一名法官“一包到底”的旧模式,为我国法院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探索出一条新途径。
据北京市二中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吉罗洪介绍,“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包括执行启动、执行财产查找查封、执行财产变现、执行结案4个阶段,每一阶段一组人马,相互配合与制约。从今年1月开始,半年里北京市二中院办理的902件执行案件中,592件顺利执结,执结率达65.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而且其中有28%的案件在执行程序启动后的第一个流程阶段就完全实际执结。
今年73岁的冯秀荣老人购买一套商品房,却发现房屋面积缩水20多平方米。为此,冯秀荣老人与开发商打起了官司。但老人的官司胜诉了,开发商却不见了踪影。冯秀荣及家人也无法提供任何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调查后也发现,被执行人金马公司已经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下落不明。如果在以往的工作模式下,执行工作至此将会陷入困境,但北京市二中院分段执行后形成的专业优势则帮了冯秀荣老人的大忙。
冯秀荣老人的案件被转到财产线索专业查找组后,经验丰富的财产查找专员开始了财产线索的查找工作。该组的法官们分头前往几大商业银行的北京分行以及北京市建委,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有关房产。很快,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就被法官们找到,经到该公司开户行查询,此账户上还有27万元的银行存款,法院随即依职权进行了扣划,冯秀荣老人的案件就这样一举执行到位。
自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施行以来,很多像冯秀荣老人这样以往难以执行的案件现在都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案件大多都要经历案件启动、财产查找查封、财产变现和结案4个环节,二中院分段集约执行机制中的综合协调组、统一查找查封组、财产变现组和综合结案组正是对应这些环节而设立的。”北京市二中院执行庭庭长王志军说,“通过分组,由专门的执行人员来进行,对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的依赖程度大大下降了。”
吉罗洪告诉记者,以往一包到底的案件执行方式确实有承办人熟悉案情、各个执行阶段衔接流畅等优点,可是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执行法官工作量大、随意性强的问题。案件一多,法官在工作中就难免顾此失彼,导致一些执行案件的久拖不执,甚至环节遗漏。更严重的是,由于受到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等的限制,也不排除一些执行案件中会有司法腐败的问题存在,长此以往,必将使法律的严肃性受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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