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莱芜市某管委会副主任韩某,因未履行行政责任被实施行政问责,作出了书面检查。
此前,莱芜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平昌带领有关人员在检查一项市重点工程路面施工情况时,发现工程因监管不力,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防范不及时,致使部分工程设施损毁,经济损失达28万余元,当即责令市行政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后,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韩某启动了行政问责,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通过补救措施挽回了损失。
韩某是该市第一个被实施行政问责的县处级干部。据了解,去年以来,莱芜市各级共对40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政府部门公务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其中,科级以上干部达16人;40人中,8人被通报批评,4人被调整工作岗位,还有7人被建议免职。
优化环境,时不我待。在莱芜的发展过程中,行政效能不高,机关和公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市纪委监察局每年接到涉及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都在60件以上;仅2006年,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违规收费就达500多万元。在莱芜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自上而下的行政问责制度应运而生。从去年5月至今年3月,莱芜市政府接连下发文件,对启动和推进行政问责制度进行部署。政府工作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直属机构、管理机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监督等10大类100项行政行为中,一旦出现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就将被实施行政问责。
为了确保问责的扎实推进,莱芜确定了公民和法人的举报、控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等9个方面的信息来源,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及群众代表等担任特约监督员,为问责工作提供线索;同时,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还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察、专项督察等形式,加强督察检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行政问责实施一年,莱芜政风为之一新。来自江苏南通的投资商陈耀华对此感触颇深。前些日子,他投资的莱芜三三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三期工程时,仅用5天就办完了规划许可证等手续。“这要放在以前,15天办完都属正常。”陈耀华说,“莱芜政府部门服务好,和他们打交道让人放心。我准备再介绍一些南通的企业过来投资,一块干。”(来源:大众日报张国栋 刘 强 张 波)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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