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法》实施以后,本市(北京)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增长,目前有4万件案例,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0%。
在劳动争议案件当中,劳动报酬争议占首位,占总案件量的50%到60%,而其中最多的是加班费的争议。
其次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大概占20%至30%。此外,还有确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争议。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仲裁处副处长沈哲恒介绍,从最新的数据统计来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之后,完全胜诉的,劳动者和单位的胜诉率基本相当,而以前是劳动者多一些。“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很多企业注意了自己的规范,另外,一部分劳动者诉求超过法律的界定,得不到合理的支持。”(记者代丽丽)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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