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04 00:45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为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怀仁县人民检察院进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了解民情民意,就地办理民事案件,至今已帮100多名当事人讨回合理赔偿金100多万元。
从去年以来,该院工作人员经常走进乡村、企业、学校宣传法律法规,为老百姓讲解法律条文,发现民事纠纷及时调解,遇到疑难案件主动给当事人以帮助,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困难群众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该县海北头乡下宅村25岁的村民王国在一家私人铸铁厂上班,今年3月8日,王国在值夜班时死亡,经法医鉴定属一氧化碳中毒,家属要求厂方给个说法,厂方却拒绝给予赔偿。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查明,王国系工伤意外死亡,但厂方仍然拒绝赔偿。受害人家属向县检察院反映情况后,该院工作人员迅即进行实地了解,并通过县人民法院、县劳动部门说服教育厂方,最终使厂方认同了检察院的意见,答应做出赔偿。当王国的父亲从检察长手中接过14.5万元赔偿金时,泪眼婆娑地说:“同志们帮俺讨回了公道,我儿子死也瞑目了。”
杨效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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