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证监会去年在积极推进证券发行上市核准制度,不断完善保荐制度,形成了较为市场化的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发行审核体制。
这位负责人在介绍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情况时说,2008年,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充分肯定了近年来证监会改革发行审核体制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也提出了继续深化改革的建议。
证监会进行了认真研究,在深化发行审核体制改革过程中予以借鉴,在改革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完善发行审核体制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是完善证券发行上市核准制度。适应股份全流通的市场形势,改革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发行人的市场约束,同时通过对不同的融资方式设定不同梯次的条件,为健全有利于各类企业平等利用资本市场的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不断完善保荐制度。推动对发行人的直接监管逐步过渡到间接监管,发布《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切实提高了尽职调查和保荐工作的质量。
三是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完成发审委换届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发审委职责、审核程序以及对发审委审核工作的监督,强化了委员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发审委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四是完善市场化的发行定价机制。改进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信息披露制度和新股发行询价制度,进一步确立了市场化的发行定价原则。
这位负责人说,上述措施的实施在促进提高境内证券市场发行审核效率和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形成了较为市场化的发行和融资机制。今后,证监会还将不断总结经验,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继续稳步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证券发行制度改革,为境内企业发行上市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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