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王宇)8日在京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魏迎宁委员发言指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迫切任务。应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让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有利于更好地提高巨灾风险管理水平。
魏迎宁委员说,从政府的角度看,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增强财政资金救助的有效性。从保障民生的角度看,巨灾造成的损失一般十分巨大。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利用巨灾保险基金的长期资金积累,以及巨灾再保险分担机制,可以快速筹集大量资金,促进灾后重建。
魏迎宁委员指出,中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应该以政府为主导,以商业保险体系为支撑,以国家救济、社会捐助、社会慈善为补充,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魏迎宁委员建议从几个方面着力推进:一是加快立法,完善制度,推进巨灾保险立法工作;二是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建议国务院成立巨灾保险联合工作小组;三是加强基础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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