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证监会31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办法规定,在创业板发行股票,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其企业应当具有一定资产规模以及存续时间,此外,其主营业务应当突出,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其公司治理应从严要求。证监会发布创业板IPO办法专题 |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赵晓辉、陶俊洁) 中国证监会31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开启。
办法共分为6章58条,对拟到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规定,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办法规定,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发行程序,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而在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办法特别提出,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在信息披露方面,办法要求,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做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根据办法,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
名词解释:IPO
IPO全称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开募股) 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有限责任公司IPO后会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对应于一级市场,大部分公开发行股票由投资银行集团承销而进入市场,银行按照一定的折扣价从发行方购买到自己的账户,然后以约定的价格出售,公开发行的准备费用较高,私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部分规避此类费用。
这个现象在九十年代末的美国发起,当时美国正经历科网股泡沫。创办人会以独立资本成立公司,并希望在牛市期间透过首次公开募股集资(IPO)。由于投资者认为这些公司有机会成为微软第二,股价在它们上市的初期通常都会上扬。
不少创办人都在一夜之间成了百万富翁。而受惠于认股权,雇员也赚取了可观的收入。在美国,大部分透过首次公开募股集资的股票都会在纳斯达克市场内交易。很多亚洲国家的公司都会透过类似的方法来筹措资金,以发展公司业务。
中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公布:
动态: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 配套规则将陆续颁布 证监会专设发审委
解读:创业板IPO四大条件 证监会就此答记者问 发行人须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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