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31日发布2008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这是其发布的首份此类报告,对证监会一年来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
报告指出,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4月公布以来,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立即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办公厅牵头,会内各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指导、协调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明确了监管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公开的范围、保密审查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及其他相关工作机制。
根据报告,证监会主动公开的监管信息范围包括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证券期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期货市场发展规划和发展报告、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的证券期货市场统计信息、行政许可事项核准结果、交易所上市品种的批准结果、监管对象名录、市场禁入和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监管信息等九大类。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证监会共公开监管信息16063条,其中会机关公开7313条,派出机构公开8750条。
报告指出,作为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项,证监会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加强典型案件和重要政策措施的深度报道,主动回应市场热点,对不实传闻予以快速反应和澄清,积极营造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减少对市场参与主体的误导。
为增强行政法规制定过程中的透明度,证监会逐步建立了重大政策法规主动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制度,根据广大市场参与主体的意见完善相关法规。2008年中国证监会出台部门规章7件,发布规范性文件41件,制定过程均征求社会公众或相关方面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
报告指出,证监会的监管信息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动公开监管信息工作实践经验还不够,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相关工作流程还不完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也不及时。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对主动公开监管信息范围的研究,逐步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培训督导工作,进一步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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