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5日电(记者汤计)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件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5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大造林)资产管理人日前就善后登记事宜发表声明称,购林人员必须如期直接寄送购林资料,他们从来没有委托他人为购林人员代收代交购林资料并收取费用。
上述声明主要针对北京购林人员递交资料光盘发布的。据介绍,“万里大造林”资产管理人4月30日收到北京购林人员严邦良等两人送来的购林人员资料光盘2张以及说明1份,这两张资料光盘由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丁姓律师所谓“授权维权”而制作。“万里大造林”资产管理人对此“资料光盘”发表三点声明:
一是严邦良等人送来的2张光盘以及1份说明,我们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无法做出鉴定,因此光盘内容不能作为本次清算工作的依据。
二是资产管理人已于2009年2月26日在人民公安报上发布善后登记公告,并通过新华社发布通稿。购林人员应当依据公告内容要求直接向资产管理人寄送资料,购林人员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6日。
三是购林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认购林地合同和支付认购林地资金的原始票据等复印件;(2)购林人姓名、详细住址、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万里大造林”案件各项善后处理工作进展顺利,3万余名购林人员已经有23713人完成了善后登记,其中辽宁9088人、黑龙江4956人、吉林3062人、河北1947人、山东1201人、山西899人、北京591人、内蒙古404人、天津357人、安徽321人、江苏248人、河南171人、其他地区468人。
这位负责人强调,他们从来没有委托他人为购林人员代收代交购林资料并收取费用。个别人在网络上发表的相关情况通报言论没有真实地反映政府方面的立场态度,容易误导购林人员不按善后公告要求寄送资料,从而耽误了购林人员的善后登记时间,是极其不负责任和别有用心的。希望广大购林人员辨明真相,积极配合政府的善后处理工作,在5月26日前直接向资产管理人寄送购林资料。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