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去年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11712人 村官超过四成
最高检解析村官犯罪三大原因
本报记者 赵阳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字显示: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11712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9496人。
“查办严重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损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窝案窜案和影响恶劣的案件,是各级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举措。”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发案特点:涉案领域广泛
2008年11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10起典型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郑其优案无疑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起涉农案件。
永康市检察院根据举报调查,于2008年3月28日以涉嫌受贿罪对郑其优立案侦查。随着侦查的深入,发现郑其优在担任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郑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索要、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20438.75元。
据这位负责人透露,从发案部位看,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涉及领域比较广泛,土地、城建、农业、林业、民政社保、水利等部门发案较多。从办案情况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改造、农村土地征用开发、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和救灾等专项款物管理、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都有案件发生。而从具体部门看,土地、城建、农业、林业、民政社保、水利及交通、卫生、教育和扶贫等部门发案较多,共查办案件9414件,占总数80.4%。
村官犯罪:三大主要原因
“从涉案人员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所占比例大。”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据统计,在2008年已查办的案件中,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居多,共立案查办4968人,占到总数的42.4%。
是什么原因让这些村官如此胆大妄为?
“一是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法治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抱着有权就用、有机会就捞的错误心理。随着近年来国家在三农方面投入不断扩大,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的事务和资金越来越多,有些人经受不住诱惑走上犯罪道路。二是部分基层村组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村务公开不落实,村务管理不透明,村民监督乏力,致使部分单位和村干部暗箱操作,进行职务犯罪。三是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涉及众多部门,拨付渠道多样,由于部分环节、领域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不力,很容易诱发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这位负责人这样分析当前诱发涉农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工作重点:加强预防合力打击
“要把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进行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切实加强与涉农部门和经检监察、审计、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工作深入推进。”这位负责人说。
2008年5月,最高检针对近年来涉农职务犯罪增多的情况,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
2009年4月16日,最高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在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的同时,这位负责人表示,要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增强工作主动性。检察机关将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各级涉农部门、乡镇所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法治观念,减少涉农职务犯罪发生。
本报北京5月2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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