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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购房门”将关又开 拆迁户称房被官员霸占

2009年07月02日10:19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图为拆迁后原地拔地而起的楼盘。摄影/本刊记者 王黎明

图为拆迁前陈松庭住所一角。

强制拆迁,陈松庭房屋遭到破坏。图为房屋当时被破坏景象。

  温州七旬老人质疑安置房处理结果 自己未安置

  闹得沸沸扬扬的“温州安置房事件”,最终以“补差价”的方式收场。本来用于安置拆迁户的房子,被各路官员据为己有,而拆迁户陈松庭却仍在为争取安置补偿四处投诉与奔波。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本刊记者 王黎明

  强制拆迁,财产被毁

  陈松庭今年74岁,数十年来一直从事花木盆景的种植经营。

1985年11月起,先后取得温州市鹿城区杨府山山下后巷2729.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块土地上建造房屋,种植栽培各类花木盆景。

  记者调查发现,2002年9月28日,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该市新城中心区4号地块83亩土地以协议价每亩10.5万元出让给温州新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城公司”)。同年9月30日,新城公司将该地块以每亩73.5万元转让给温州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鸿房开”)开发商品房。陈松庭的房屋及盆景种植场恰巧位于该地块。

  陈松庭向记者介绍说,由于该地块涉及多户居民及盆景种植场,2002年12月7日,嘉鸿房开专门召开了一次拆迁动员大会。在会上,嘉鸿房开向全体被拆迁户宣读了该地块拆迁安置补偿有关规定,并将打印成册的《新城中心区4号地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有关规定》当场分发给被拆迁户。

   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胡焕琳,在动员大会上肯定册子上的拆迁安置补偿规定是符合市政府政策规定的,并称已报市拆迁办备案。

  当时,陈松庭认为嘉鸿房开已承诺妥善安置补偿,又有政府部门负责人在场表态,可信度较高。在尚未与嘉鸿房开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前,陈松庭依然有序地经营着自己的花木盆景生意。

   2003年7月8日,嘉鸿房开与陈松庭签订拆迁安置临时协议。签订之前,陈松庭感到临时协议有诸多疑窦——行文模糊,没有具体的安置补偿内容,整个协议只给被拆迁人一个明确的信息——将房屋先行腾空,便于嘉鸿房开拆迁。而按规定,房屋拆迁前要签订正式拆迁协议。

  嘉鸿房开有关人士对陈松庭解释说:“因你的建筑物有些是违章建筑,安置补偿难以确定,等违章建筑有关证据提供齐全,嘉鸿房开就与你签订正式拆迁协议。”

  对此,陈松庭感到有道理,便与嘉鸿房开在临时协议上补充了三条补偿内容后就签字了。临时协议约定:转为正式拆迁安置协议的期限为一个月。

  临时协议签订之后,陈松庭便着手搜集有关自己违章建筑的证据。据了解,为了使旧城改建工作顺利进行,温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违章建筑的安置补偿规定,某些年限的违章建筑也能获得安置补偿。陈松庭将自己搜集的有关违章建筑的证据交给嘉鸿房开,签订正式协议时却发现自己的房子面积整整少了163平方米,陈松庭要求嘉鸿房开纠正错误时却遭到拒绝。

  后来,嘉鸿房开就拒绝与陈松庭签订正式安置补偿协议,并扬言要强制拆除。至此,陈松庭感到自己上当了。

  陈松庭自知不是嘉鸿房开的对手,便向温州市房管局求助。2003年8月20日,陈松庭书面请求温州市房管局予以行政干预,督促嘉鸿房开重新测量房屋实际面积,与其签订正式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如要强制拆除房子须经法定程序,并进行公证保全证据。

  令陈松庭意料不到的是,等来的却是“强制拆迁”。

  2003年9月16日,嘉鸿房开开始拆除陈松庭的房子。拆迁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温州电视台闻讯赶到现场拍摄。

  陈松庭眼看着自己的房屋在巨型铲车下坍塌,数万株名贵花木盆景被毁。

  官司败诉,安置无期

  房屋被毁为日后的安置补偿设下了巨大的障碍。

  陈松庭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950.05平方米,为合法建筑面积;违章建筑经温州市规划局分别于1990年和1998年鉴定的211.99平方米,经温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和市规划局确认补办的691.99平方米,还有建于1988年的地下室54.17平方米,以及建于1998年以前的821.31平方米,合计为1779.46平方米。

  4号地块其他拆迁户均于2005年前得到了安置补偿,搬进了新居,但陈松庭至今仍未得到他所期望的拆迁补偿和安置。

  2008年7月16日,陈松庭向温州市拆迁办申请裁决。当年12月4日,温州市房管局做出《关于对温州市龙湾蒲州松庭花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裁决》(以下简称“裁决”)。

  “裁决”只确认由嘉鸿房开补偿安置陈松庭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950.05平方米,而对其合计为1779.46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不予安置补偿。

  面对这个“裁决”,陈松庭感到不公平:邻居的违章建筑均获得了安置补偿,自己为啥得到的却是“零”补偿?

  对于此次“裁决”,嘉鸿房开也不满意。

  “陈松庭的合法产权,市国土局已进行过货币补偿安置,如果我们再给他补偿的话就属重复安置了,我们正在向市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此‘裁决’。只要陈松庭拿出违章建筑的真凭实据来,由市房管局和市拆迁办认可后,即使我们自己没有剩余房子了,我们到市场上去买过来也要为他安置好的。”嘉鸿房开吴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态。

  陈松庭对记者说:“经查询,市房管局做出这个‘裁决’的主要依据,竟然是嘉鸿房开提供的一份由该公司拟定的‘嘉鸿花园改建工程拆迁户违章(法)建筑调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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