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17 04:0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民告官 官出庭 本报讯(记者曹秀娟)2008年以来,太原市行政审判工作有了重大突破,有6起行政案件的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在省城引起强烈反响。
这是记者7月9日从太原市政法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我国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近20年来,太原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余件。而大部分案件,都是行政机关委托律师或本单位具体办事人员出庭应诉,“民告官见不到官”的现象非常普遍。
2008年3月10日和9月28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分别审结了两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件。一起原告为太原市小店区宏达仓储服务部,另一起原告为北京三和松石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均为太原市小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两起案件均是原告不服被告对原告职工作出的工伤认定。小店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08年1月17日和8月18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法定代表人侯建民局长在2起案件中均亲自到庭参加了诉讼。
另一起案件,山东省东阿县第三运输公司认为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一支队五大队扣留其车辆超过了期限,向小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五大队队长武小彪出庭应诉。还有三起案件分别是原告不服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尖草坪分局和迎泽分局分别对其做出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公开审理时,作为被告的法人代表梅玉光、杨梅喜和李三庆局长带头亲自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民告官能见官的结果,既有助于问题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又有助于原告息诉罢访,解决行政争议,从而为促进官民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劲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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