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9月2日电记者潘从武“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庭参加诉讼活动的比率为零。”记者今天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是该院对100件行政案件随机抽样统计后得到的结果。
宁夏高院有关人士称,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对出庭参加诉讼意识淡薄,部分案件行政机关只派律师出庭参加诉讼导致当事人情绪不满,从而失去了协调解决和谐结案的时机。
此外,执法随意性较大、不重视调查取证、职权范围界定不清等原因,也是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
宁夏高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指出,现阶段,必须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正确对待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司法监督,提高应诉的意识和能力。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协调处理方案要积极配合,力争对重大敏感、社会普遍关注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达成协调和解,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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