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8月12日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涉及中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到今天为止。对该征求意见稿的具体细化内容和对市场、产业的影响,不少专家学者都表现出高度的关注。
他们认为,反价格垄断落实才是关键。
石油行业存不存在垄断? 石油行业是这次征求意见中被提及最多的行业之一,由于竞争主体较少,行业利润较高,石油行业一直被诟病为垄断性行业。“对于石油行业,应该说缺少竞争主体,市场竞争不充分。”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表示,征求意见稿应该主要适用于市场化比较充分的行业。
中国石油大学石油专家庞昌伟教授:“应该说,这一政策是国家《反垄断法》出台后的实施细则,它对包括两大集团在内的所有国企巨头都是有约束力的,对成品油市场以及电信等其他各类市场也都会有影响。”他认为,两大集团联手推价未必会有,因为两大集团自从分家后很少在一起讨论市场策略,至于双方相互约定推价更无可能。“这还是一种市场错觉。”
中国价格学会副会长、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原司长戴冠来:如果两大集团串通起来,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一致维持浮动区间内的某一价格,自然就触犯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因为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正是三种主要价格垄断行为之一。
“最近有一种说法——成品油市场不适用反价格垄断规定,我不赞成。”戴冠来说,“从《反垄断法》的规定来看,政府制定的价格是否在其调整范围内,法律本身并未明确规定,但并不意味着成品油这样的市场就不适用《反垄断价格规定》。”
能否打破行业组织垄断? 2007年的“方便面事件”(编者注:2007年,方便面中国分会组织、策划、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让不少人记忆犹新,事实上,行业协会能随意控制价格的底气主要来自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文规定,禁止行业协会从事制定发布行业协会规则、决定、通知等,固定或者变更价格;以及召集本行业的经营者讨论并形成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此外,为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提供便利条件也是不允许的。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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