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权益:职代会应成企业改制减压阀
依法合规地履行民主程序 确保制度实施的严肃性
“能否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民主管理工作是否开展到位”,谈到如何才能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认为,最关键的是要切实执行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的民主程序规定,确保制度实施的严肃性。
除职代会外其他表决方式都不符合规定
陈荣书表示,企业裁员以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凡是在审议这些方案时不召开职代会或不按规定程序召开职代会的,如改职代会审议为联席会议审议,职代会审议以后不按职代会意见认真修改及上报,或者不是按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而是举手、鼓掌通过的,都是不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
“其结果也往往适得其反,欲速不达。因此,必须强调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决策者、执行者、参与者要有民主意识、法律意识。”陈荣书说。
职代会议题直接关系到职代会的质量。陈荣书认为,职代会议题要突出重点,分清层次,一般应围绕企业改制方案,广大职工最为关心的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经济补偿等问题展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和工会都可以就职代会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征集会议议题的工作一般由工会负责,然后通过党政工联席会议确定职代会会议的正式议题”。
改制企业的工会要保证职工代表身份合法
职工代表是职代会的主体,职工代表的选举、培训及职责履行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民主管理水平。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改制企业在改制前经历过生产经营困难的时期,许多职工下岗、待岗,有的职工代表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的职工代表任期届满但没有改选。对此,全总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表示,改制企业工会要协助企业做好职工代表的补选、换届工作,以保证职工代表的身份合法有效。特别是在职工代表构成中,要确保领导干部的比例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20%。同时,针对国家有关企业改制的政策,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学习,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
郭军还认为,在召开职代会期间,确保职工代表有充分的时间审议职代会会议文件,努力使会议文件和决议真正体现广大职工的愿望和要求也至关重要。
“比如,会前一周左右应当召开预备会议,把会议需要审议的文件发给职工代表,作必要的说明以后,由职工代表向职工征集意见;企业有关部门要为职工代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应职工代表的要求接受咨询,回答提问,接待他们查阅有关资料、文件等等。”郭军说,“在修改文件时尽可能吸收职工代表的意见,切实防止走过场。同时,注意发挥职代会专门小组或委员会的作用。”
职代会通过的决议会后不能随意改变
陈荣书认为,要使职代会制度切实发挥作用,除了做好“会前”、“会中”工作,还需抓好“会后”这个环节的工作,关键要贯彻落实好职代会决议。
他指出,对于职代会形成的决议,企业行政有关方面,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并根据职工的意见修改完善企业改制方案、裁员方案,以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落实责任;同时要通过职工代表以及其他民主渠道,及时向广大职工通报职代会召开的情况、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特别要强调的是,职代会通过的决议不能随意改变,如需改变职代会通过的文件和决议,必须经过相应的民主程序。
“切实发挥职代会的作用,需要企业领导、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共同努力。”陈荣书表示,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做好职工代表选举工作;提出职代会议题的建议,主持召开职代会筹备会;主持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联席会议;动员组织职工并督促检查行政方面贯彻落实职代会决议;培训职工代表,维护职工代表权益,尤其要注意发挥好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努力在改制中维护好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使职代会在企业改制中切实起到“缓冲器”、“减压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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