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立法院涉诉信访长效机制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20日17:41
中新网福州10月20日电
(记者孙贤迅)福建建立法院涉诉信访长效工作机制,一大批涉诉信访积案、难案得到妥善解决,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总量下降。2008年全省法院处理来信来访53568件(人)次,同比下降了41.73%。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鸣今日透露,2008年初,福建根据全省法院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了“诉访分离、诉访相济、法院理诉、多元疏访、依靠当地、息诉息访”的理诉疏访工作机制以来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总量呈现下降趋势,2008年全省法院处理来信来访53568件(人)次,同比下降了41.73%。
他说,三年来,全省法院按时办结中央信访联席会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督办案件346件,解决化解292件,解决化解率84.39%,息诉稳控率达100%,没有发生在奥运会期间进京上访问题,今年国庆60周年期间亦未发生进京极端上访问题。
建立法院涉诉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带动了福建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2007年、2008年以及今年1至8月福建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分别为56.87%、61.43%、65.84%。二审、再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分别为16.22%、16.83%、11.31%。全省案件申诉上访率从2006的6.29%,下降到2008年的3.19%。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福建法院涉诉信访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何鸣介绍说,突出表现为:涉诉信访总量虽然有所下降,但仍在较高位运行,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国企改制、环境污染、医疗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呈增多趋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且违法上访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上访人为达到诉讼目的,以缠访闹访、暴力访、极端访等形式进行威胁等等。
针对新形势下涉诉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有效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探索建立科学的、合理的涉诉信访长效工作机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完善、总结涉诉信访成功经验基础上,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理诉疏访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建立起诉访分离、诉访相济机制,法院理诉、多元疏访机制,依靠当地、息诉息访机制以及源头治理、案结事了机制。
何鸣表示,该意见是福建省法院致力完善涉诉信访机制,有效化解涉诉信访难题的一个重要的规范性意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全面落实以涉诉信访源头预防责任、信访首办责任和领导包案责任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责任制。对于因司法行为不规范、不公正造成涉诉信访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究,确保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充分重视和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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