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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犯罪率0.2% 社区矫正助服刑者重扬人生风帆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9年10月21日15:28
  2003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中国6个省份正式启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两年后,又有20多个省份陆续加入到了试点行列。

  截至目前,全国有27个省(区、市)、208个地(市、州)、1309个县(区、市)、1420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8万人,解除矫正17.1万人。

  这不是一场普通意义上的改革,它涉及国家刑罚权的执行,涉及对罪犯教育改造的效果。自上而下的精神指导,从下至上的实践创新,若干部门的联动,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凝聚成了一股强大的合力。

  “社区矫正”这个几年前还略显陌生的词汇,如今已成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带着丰沛的原动力呼啸而来。

  6年来,社区矫正试点经验证明:它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试点以来,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重新犯罪率一直维持在0.2%左右。

  帮困扶助

  让矫正对象重拾生活的信心

  虽然社区矫正与监狱服刑同属刑罚执行,但事实证明,注意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其产生的矫正效果要比仅把罪犯关押在监管场所执行刑罚好得多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公交车司机了。每天工作虽说累点儿,但特别充实。我时刻不忘从前的大错误、大教训,不时激励自己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江安街道司法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李某的真情告白。去年李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判刑后的他,失去了工作,在家待业。一家老小,嗷嗷待哺。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到李某的实际困难后,为他找到了一份公交车司机的工作。李某的家庭困难解决了,改造也更积极了。

  在山西太原,刘某因交通肇事被法院判处缓刑,原本生活富足的他突然陷入了困顿。司法所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次与之谈心,鼓励其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今年1月,在司法所的帮助下,刘某开起了一家服装摊点,重拾信心的他很快便让生意有了起色。

  刘某逢人便说,只有踏实做事,本分做人,才能对得起政府、社会对自己的真心帮助。

  今年3月,浙江省青田县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收到了镇司法所送来的一份特殊礼物———低保证。手拿低保证的张某激动万分,一再表示要好好做人,回报社会。

  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多部门联动,探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安置生活保障制度,为其安心接受矫正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预防了因生存问题引发的重新违法犯罪。

  这些帮困措施主要包括:为社区服刑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老弱病残、无生活来源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安排相应困难补助;为有就业愿望、暂无工作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等。

  心理矫治

  让迷途的心灵回归正轨

  使社区服刑人员从心理上真正做到悔过自新,主动放弃再犯罪并树立良好的人格与心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环节

  “喂,您好,这里是社区矫正心理咨询热线。”

  “有件事……我想……”电话里传出结结巴巴的声音。

  原来,打进电话的小李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接受社区矫正。已经离异的父母嫌弃他丢人现眼不想要他,18岁的小李为此感到万分苦恼。

  主持热线电话的心理咨询师,根据小李诉说的情况,深入浅出地从法律、伦理、家庭等方面,帮助他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心理“导航”和“危机干预”,小李终于解开了心理上的疙瘩。

  据专家分析,社区服刑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缺陷,进行必要的心理矫正有助于消除他们不健康心理因素,帮助其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尽快适应社会。

  自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在多数试点地区心理矫正作为一项重要矫正内容迅速推开。

  上海市建立了93个“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工作室”,培养了127名社工心理咨询师,发展了282名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组建了由专业人士参加的心理矫正督导组。

  江苏省建立了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中心35个,培养心理咨询师130人,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

  许多试点单位还与监狱、民政等部门组建了“警示教育基地”、“公益劳动基地”,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制度创新

  实现刑罚效果的最优化

  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创造的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促进了审判与执行工作的有效衔接,可以使非监禁刑的适用更加准确,也有利于社区矫正机构提前介入,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

  “一直以来是父母眼中的好儿子,妻子身边的好丈夫,领导眼中的好职工,而且曾经因拾金不昧受到单位领导的表扬。但由于哥儿们义气重,法律意识淡薄,在他人的鼓动下,许某走上了歧途。”

  在法庭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法官宣读了许某的社会调查报告,建议对其作出非监禁刑判决,得到法官采信。

  在社区矫正实践中产生的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为像许某这样真诚悔过、立志重新做人的犯罪嫌疑人洒下了一缕阳光。

  有专家指出,审前社会调查作为社区矫正的前置程序,是判定被告人或者罪犯是否适合社区矫正的重要依据,是刑罚提高针对性在社区矫正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实现刑罚效果的最优化。

  除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外,各试点省份在试点过程中还创造出了多种行之有效的矫正制度。如重庆市建立了“八个一”制度,即服刑人员进入矫正后,接受一次法制教育;司法所为每个服刑人员制定一个矫正方案;社区服刑人员每周电话汇报一次个人行踪;每月书面汇报一次个人思想情况;司法所每月对服刑人员进行一次谈话教育;每月一次走访调查;每季度一次评议考核;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对服刑人员进行一次守法教育。

  资源整合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矫正

  社区矫正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罪犯监外执行工作,探索在开放环境中对罪犯进行监管教育的方式方法,丰富了非监禁刑罚执行的内容,发挥了非监禁刑罚在教育改造罪犯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监禁刑不同,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开放式的刑罚执行方式,使得它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为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创造了条件。

  小林是武汉某大学的学生,去年她光荣地成为了一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她的工作对象是一名因故意伤害被判缓刑的高中生。第一次见面时,小林告诉他:“我是以朋友的身份来看你的。”她说,他需要朋友,需要有人能够听自己倾诉心事。

  像小林这样的志愿者有很多很多。他们中,有意气风发的大学生,有白须皓首的退休法官、检察官,也有在职的公司白领。他们怀着一腔热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目的很执著很单一:让这些失足者尽快回到正常的人生轨道。

  为广泛整合社会力量,江苏省徐州市司法局在社区、街道(镇)聘请了6000多名懂法律、懂政策、会做思想工作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支书、老模范、离退休政法老干部组成了一支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上海市由政府出资,招聘了460名社会工作者分布到各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许多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高等院校学生等热心的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无偿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矫正帮助。(张亮)

  司法所长心得:”他们就像我的孩子"

  蔺军(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司法所副所长):今年我们司法所接受的11名社区服刑人员中,5人是青少年,这对我的触动非常大。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因为在网吧认识的一个哥儿们没钱了几天没吃饭,就抢了50元钱,结果被判刑3年,缓期4年执行。

  我也是一个母亲,我觉得他们就像是我的孩子一样,我有责任帮助他们。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服刑方式,有利于他们顺利改造。

  针对这5名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我们一方面积极为他们找学校、找工作,一方面经常开导教育他们,告诉他们怎样交朋友,朋友之间应该遵守哪些底线。看到他们露出孩子般的笑容时,我特别开心。

  我们辖区内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较高,怎样让孩子们从小就懂法,把握好自己人生的底线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今年,常营司法所在北京市首创了“1、2、4模式”,即教育1个孩子,影响2位家长,启示4位老人。这项活动首先在辖区内的中小学里开展,很受孩子和家长们的欢迎。

  “社区矫正有优越性”

  肖渺(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制度具有优越性,表现在:使社区服刑人员保持与社会的接触,将来能更好地回归社会;能发挥司法所、警察、社区和家人4方面的共同力量,让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报告、定期劳动,能更好地起到教育矫正的作用;很多社区服刑人员能发挥专长为社会作些贡献,如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人员可以从事一些对社会有益的公益活动,而缺乏技能的社区服刑人员则可以为社区做些服务型的工作,如修车、送饮用水等。

  社区服刑人员就业难是个普遍问题,由于社会上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歧视和偏见,一般单位都不愿聘用他们,不少人只能靠低保维持生活。还有经费保障的问题等,在这方面,有关部门已做了不少工作,但没有彻底解决,呼吁能有相应的配套资金和配套设施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社区矫正·矫正社工感言

  “我很喜欢这份工作!”

  马文升(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司法所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要讲究工作艺术,对于不同的社区服刑人员要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法,给他们制订量体裁衣的矫正方案。

  有些社区服刑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

  有些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诚心相待感化心灵”

  有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犯罪入狱后妻子和他离婚,带走了孩子,拿走了房子。他出狱后无所依靠,我们去他家走访,他态度蛮横地说:“我没有钱只有病,你们还是把我送进监狱吧。”后来,我们帮他解决了低保和廉租房,他激动地说:“感谢社区矫正好政策。”

  社区矫正工作很辛苦,工资也低,每月800元,但我还是挺开心的,因为我做这份工作不是为了挣钱,而是有一种成就感和责任感,这是多少钱也换不来的。

  潘凤崎(在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社区居委会从事治安工作):我是2007年3月50岁时开始做这项工作的。时间不算长,但我总结出了一些不同的待人处事方法。

  针对不同的社区服刑人员,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服刑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

  对社区服刑人员一定要诚心相待、细心服务,这样才能感化他们。曾有个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始时玩世不恭,在我们的教育感化下慢慢改变了。2008年,他捡到一个手包后还给人家没留名。我们都为他自豪,他却说,“是你们的教育感化了我”。

  我做的工作平凡又不平凡,平凡的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社区工作者,不平凡的是我可以挽救感化人的心灵。社区服刑人员能顺利回归社会是我最大的成就。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心声

  “像亲人一样关心我”

  小明(男,17岁,北京市朝阳区社区矫正对象):前年我在网吧里认识了一些玩伴,常和他们混在一起。后来家里不给钱不让去上网,玩伴中有人提议去“要”一些钱,我稀里糊涂就跟着去了。抢了钱后,我分到50元。这50元却给我换来3年徒刑,缓期4年执行。

  刚开始到司法所报到时,我思想包袱很重,没想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我非常好,他们经常到我家走访,像亲人一样关心我、开导我,还一次次地帮我联系新学校,鼓励我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做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遇到困难时我常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打电话,不管大事小事他们都耐心地帮我解答,给我出主意,帮我解决了很多生活困难和心里的疑惑。前天是我的生日,他们还特意给我打电话祝贺,我很感动。

  现在我在一个中专学习电脑设计。快考试了,我一直熬夜复习,生怕考不好没法和司法所的叔叔阿姨交待。今后我要多学些一些专业知识,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

  “没把我当罪犯看待”

  老王(男,57岁,北京市朝阳区社区矫正对象):我原来在一家大型国企做工程设计,我们单位在云南省承包了一个大型项目,工程完工后,单位为了奖励我们,开大会公开给我们几个核心工程人员每人发了10万元作为奖金,我们都以为这是行业内的潜规则。但因为同事的检举,我在2008年因犯贪污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缓期3年执行。我也被单位开除了。

  被判了这个罪名对年过半百的我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我感觉很委屈,没想到自己满腔的工作热情,却因不知行为是犯罪而被判了刑。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萎靡不振。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我的情况后,并没有把我当罪犯看待,而是真诚地关心帮助我。他们多次和我推心置腹地谈心,缓解我的心理压力。和他们聊聊天,我心里就舒服些。现在我心态很平和,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于呐洋林燕)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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