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审议、评议应杜绝“独角戏”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23日17:08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代表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重要方式,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按规定,“一府两院”应积极参加会议,全面汇报工作,仔细做好记录,虚心接受批评,认真落实审议意见。
然而,目前在一些地方的人大工作实践中情况并非如此,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时,本来应该由“一府两院”正职领导来列席会议的却来了名副职,应由政府领导报告的工作却往往由所属职能部门来代劳。面对这种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旧该怎么审议、评议还怎么审议、评议,这种场景似乎成了人大常委会自导、自演的“独角戏”了。这种现象的存在,久而久之将严重影响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积极性,最终导致人大监督的疲软无力。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一府两院”人大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人大常委会有“老好人”思想,缺乏刚性监督手段,对会议管理不严所造成的。
“一府两院”列席人大常委会是法律所规定的,不是由人大哪位领导随意决定的。列席人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到会,认真对待。同时,人大常委会也要从强化会议制度建设着手,严格要求列席人员认真汇报工作,虚心听取审议意见,积极回答委员们的提问。这也是“一府两院”能够在会后全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最基本条件。如果这一点做不到,那么落实反馈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因此,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应在不断强化组成人员素质建设的同时,还应尽快研究出台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避免再次上演“独角戏”,从而使人大常委会的会议质量在根本上得到保证,会议开得更富有成效。
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被审议、评议的工作大多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只有党委、政府重视才会引起被评议部门的重视,才会积极配合人大的工作。人大应加强与党委、政府沟通,以获得党政主要领导的关注和支持,避免人大自编自演,唱独角戏。
二是要善于调动被评议部门的积极性。审议、评议的客体是部门,这些部门大都行使某项政府职能,本身分工非常明确,从这一点上,人大对有些“内幕”并不是非常了解,很可能是“局外人”。如果被评议部门的积极性不是很高,不主动配合,“局外人”评议“局内人”是有一定困难的。因此应该让被审议、评议部门清楚,人大的审议、评议是善意的,是为了该部门的工作改进,而不是让你难堪。
三是要认真总结,讲究策略和方法。在工作中,不只是听听汇报,而是要敢于发现问题、找出被审议、评议部门工作的不足,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切实推进部门的工作开展,促进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李刚)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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