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11月15日必须准时达标供热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26日16:32
人民网潍坊10月26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我市今冬供暖将从11月15日开始,但各供热企业要提前3-5天开始供热试运行,以及时查找供热运行系统漏洞,确保11月15日零时准时达标供热。10月25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市燃气供热办日前给市区10多家热力企业下达“死命令”:各供热企业必须全力以赴做好今冬集中供热工作,确保供热工作顺利启动,确保全面准时达标供热。
确保煤炭供应充足
从今年煤炭供应形势看,从现在起至年底,煤炭价格极有可能逐步走高。鉴于去年热价是以2008年上半年的基本煤价为基准进行调整的,市燃气供热办要求各供热企业千方百计加快筹措购煤资金,及早储备低价优质煤炭,避免煤价上涨之后再储煤导致亏损现象的发生。同时,市燃气供热办严格限定供热企业在各自供热能力范围内开发用户、收取供热费。各供热企业应严格按供用热办理程序有关规定收取供热费,不得超范围、超能力收取有关费用。城区各供热企业服务范围、服务电话已在本报10月20日公布,市民可随时进行咨询。
提前进行供热试运行
供热开始前,各供热企业要从设施检修、设备运转、隐患排查等方面逐一落实具体责任人,完善应急预案,做到责任到人、保障有力。各供热企业要按照集中供热运行规律,在11月15日前3―5天做好充水试压、冷态试运行、热态试运行等各项工作,提前进入运行状态,确保今冬明春供热顺利开局。
供热不达标将被严惩
为确保广大市民放心用暖,度过一个温暖如春的冬天,市燃气供热办要求,自现在起至明春供热结束,各区(开发区)供热主管部门都要选派专门人员,组织、监督好本辖区供热试运行准备工作,监督本辖区内供热企业按要求逐项做好供热试运行准备工作。对于11月15日零时之后供热质量仍不达标的供热企业,一经查实属供热企业原因的,由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从严、从快等原则,予以严厉处罚。(高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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