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执法检查组:国企高管与普通职工报酬差距大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30日15:42
中新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周兆军)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30日下午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在谈到工会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时,他指出,许多国有企业的集体合同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高管层与普通职工之间劳动报酬相差过于悬殊。
执法检查组发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变现在:企业侵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比较严重;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依然偏窄,城乡发展不平衡;劳动安全卫生保障不到位;有些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时忽视职工的民主权利。
黄镇东说,有些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不依法经过民主程序,改制方案不公开,职工安置方案不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个别国有企业甚至取消工会组织,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利益受损,引起广大职工群众的不满,引发职工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他介绍说,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不与职工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不按时发放工资、不支付加班费、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等侵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更值得重视的是,欠薪逃匿事件呈增多趋势。以广东为例,2006年发生企业欠薪逃匿事件669起,2007年786起。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幅上升至1985起,涉及职工20.6万人,欠薪总额达6亿多元。
黄镇东表示,当前基层工会组建任务仍然艰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对建立工会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抵触,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都比较低,不足50%;农民工入会积极性不高,目前中国有农民工2亿多人,加入工会的不到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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