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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强律师称检方涉黑指控证据不足 被称狗头军师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09年11月09日05:57

  “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

  公众对黑恶势力的深恶痛绝,让这些为黑社会打官司的律师们身处微妙的境地。“打黑”中查出10余名律师涉案的事实,更加深了公众的误解和猜测。正是这种外在压力,让很多律师并不想涉身其中。

  “以往,我们都会去争取一个案子来打,但这次‘打黑’的案子并不是特别积极,基本是有人主动找过来,推不掉才会接手。现在愿意出庭的,基本都是熟人关系委托的,要不就是司法局派下来的法律救助。”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案子比较复杂,打着特别累心,而且诉讼费用也不高,更重要的是,他们不想让自己“被人骂”。

  这位律师还说:“这次抓起来的,基本都是有罪的,即使判重一点,也不冤枉他们,现在黑社会这么猖獗,重判利大于弊。”

  对于这种说法,赵长青沉默了片刻,一字一顿地对记者说:“你要知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之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允许被告聘请律师,既是保证其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对公权力可能出现疏忽的制衡。”

  赵长青说,法庭上,公诉方、律师和法官是一个最好的三方制衡,这样才能保证公正,而公正是司法的灵魂。

  而对于舆论和同行的不解,赵长青说,这是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因为普法工作没有做好,大家对律师的角色定位并不清楚。“在法庭上,律师的职责就是依法辩护,证明自己的当事人罪轻或无罪。”

  周立太想不明白,律师为被告人提供的其实也只是一种服务,“黑社会”们都开着名车,没人会去骂卖车的公司,为什么对律师就这么不能容忍。“如果今天还有人认为给黑社会打官司的人是坏人,那我只能说他无知!”据媒体报道

  没有感受到

  来自官方的压力

  据中新网报道,重庆市检察院和法院已经公开表示,将严格依法办案,不会扩大打击面。

  对于公众担心的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可能出现的涉黑行为,重庆市司法局专门出台新规,要求办理涉黑案件的律师,要在受理案件15日内,将案件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不得泄密,不得指使、诱导委托人滋事;不得利用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发表影响案件处理的言论;对办理涉黑案件中违纪违规的律师,将依法严肃处理。

  这个名为《重庆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同时对参与辩护的律师提出了要求,“坚持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犯罪证据确凿的原则,不纠缠细枝末节,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对于政府的文件要求,接受记者采访的大多数律师均表示理解。一位律师说:“毕竟打黑是正确的,大快人心的,目前办的案子基本也是没有问题的。”

  周立太说,他“并没有感受到来自官方的压力”。就在记者采访周立太期间,由其代理的李志刚案一审宣判,李志刚被判9年刑期,其中因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5年。李志刚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周立太已经开始为其草拟辩护词。

  随着“重庆打黑”案的继续推进,文强等大案要案将陆续进入司法程序,更多的律师将参与其中,为“黑社会”辩护。

  在“重庆打黑”的过程中,市委书记薄熙来曾专门发表讲话,强调要依法办案,把案子办成铁案。他说,这些案件将接受历史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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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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