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县检察院预防工程建设项目职务犯罪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10日09:21
人民网西安11月10日电(杜峻晓张允辉王海堂)进入全国百强县的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其政府性投资项目面广量大。涉及前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农业项目、生产性项目等五大类。近年来,该县检察院本着“关注民生、确保政府投资安全”的主导思想,为实现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优秀的工作目标,从源头上避免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影响民生工程各类职务犯罪的发生,在服务全国百强县建设的新征程上取得了新的业绩,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政府性投资项目事关政府职能的全面履行和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大力改善。因此,该院多年来始终与县经济发展局负责工程项目的副局长兼项目办主任保持联系,通过项目办主任与各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将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的思想深深贯穿于其工作之中。
工程建设领域是社会十分关注的热点部位,也是诱发职务犯罪、产生腐败的高发区。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探索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的有效途径,对减少和预防腐败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针对不少地区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依然居高不下的现状,该院检察长王文生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必须针对建设过程中可能滋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和漏洞进行堵漏建制,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要做到预防“关口”前移,保工程质量、保建设进度、保施工安全,切实防范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该院预防部门按照这一工作思路和要求,紧紧抓住项目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首先在工程项目建设前,该院即召集建设方项目负责人、承建方负责人及重点环节施工人员举办培训讲座,通过宣讲法律、制度、政策,结合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典型案例,使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至上的理念,做到戒私戒贪、律己律人。并把物资采购规划和资金运行透明制度前移。在该县农业科技大厦建设中,由于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到位,在建筑材料的选购中,承建方主动邀请县预算办、纪检、监察单位的有关人员参与监督。对于项目资金的管理,实行委托县会计局依法管理的同时,实行审计局定期审计制度。提前就工程进展及资金分配运转情况进行说明。同时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即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都要经过施工单位自检、监理人员抽查、质检单位送检合格后方可入场。经该院专项预防的锦界教育基地一期、二期工程、神木县农业科技大楼、职教学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等大型建设工程中,各监理单位均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层层把关,把所有涉及工程质量的问题都解决在水泥凝固前。
此外,该院还在工程建设环节实行备案制度。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到竣工验收均给予备案,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以起到提醒预防的作用。工程项目结束后,还要求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本部门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五年来,该院在工程预防中共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7场次,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4次,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5次,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警示教育,增强了法律的威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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