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城乡困难群众最高可获万元救助
来源:
重庆商报
2009年11月11日03:25
江北城乡困难群众
最高可获万元救助
本报讯
(记者纪文伶)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江北区民政局率先出台我市首个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细则,受助范围扩大,每年救助标准最高可达到1万元。
据了解,在市政府关于临时救助制度的规定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三无”人员等五类人群可获救助。而江北区民政局表示,凡在该区暂住超过一年以上的人员,因患危重疾病,或因各种不可抗拒性因素如火灾、车祸、地震等导致家庭暂时困难的,均可获临时救助,这就涵盖了在低保标准线以上的“边缘人群”、农民工及大学生等。救助标准为: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给予临时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5000元;因各种意外因素、不可抗拒性因素导致家庭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
四部门联合为农民工追薪
本报讯
(记者
童江华实习生陈思亦)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消息称,本月15日至2010年2月5日,将联合公安、建设、总工会等四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若农民工遇到工资被拖欠等行为,可拨打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电话023-63876776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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