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湖北出台药品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16日11:10
  人民网武汉11月16日电(记者田豆豆实习生廖婧)记者今日获悉,湖北在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当前形式多样的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扰乱了医疗和药品市场,损害了用药者的合法权益。《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对此规定,广告主在药品广告发布前,应当报广告发布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告制度,分别对违法药品广告和所涉及药品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公告。

  针对老百姓反映最多的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条例》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在显著位置以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标明、公布药品零售价格,并提供查询服务。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公布药品价格。《条例》的这些规定确保了公众购药时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条例》依法规范了湖北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为,针对违法广告所宣传的、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保证药品质量,理顺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刘士朋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