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首开立法效果评估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2月14日06:59
本报西宁12月13日电记者韩萍记者今天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获悉,近日,该省常委会召开立法效果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首次对《青海省供用电条例》和《青海省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立法效果进行评估。
会上,立法效果评估组对这两个条例作了立法评估报告。与会人员认为,两部法规与上位法及本省其他地方性法规相一致,符合青海省情特点,内容比较全面,条例设计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为促进青海省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及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提供了法制保障。与会人员建议,要清醒把握立法效果评估的指导原则,提高立法效果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要把握立法效果评估工作与执法检查的区别,提高立法效果评估的合法性;要增加立法效果评估领导小组的社会性,扩大立法效果评估工作的民主性。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指出,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立法效果评估,是对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检验,是坚持依法治省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建议立法效果评估工作在建立此项工作长效机制的同时也在工作方式上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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