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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点建设项目免费提供供热规划方案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2月12日02:36
  本报讯(记者彭跃东)针对全市建设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最近市房产局推出了20项“优环境”举措。2月11日,市房产局通过本报对相关举措继续进行解读。

  举措十八:设立沈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大厅,集政策咨询、中介服务、开标评标等功能为一体,为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一条龙服务

  解读: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拟组织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提出的申请经核准后,市房产局指导其在“沈阳物业网”发布招标公告,并受理物业服务企业报名。物业服务企业制作标书送达市房产局后,市房产局安排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于评标会前两小时到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委,并组织公开评标,确定中标人。

  服务时限:30个工作日。

  举措十九:提前为重点建设项目免费提供供热规划方案,协助办理供热相关手续,深入开发建设项目现场做好供热政策咨询及服务工作,对办事流程、相关政策、规划方案等内容进行公示

  解读:开发企业办理建设项目联网供热的流程:开发企业申请(填报登记表)—市供热办现场勘察论证—市供热办提出意见—领导审核—出供热联网意见书。

  服务时限:7个工作日。

  服务地点: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供热发展部204房间。

  咨询电话:22966638

  费用情况:不收取任何费用。

  举措二十:编发《沈阳市房产局办事指南》(企业篇),公开市房产局的办事机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受理要件、公开电话等详细实用的信息,方便企业办事

  解读:市房产局针对落户沈阳市的内、外资企业欲咨询办理房产登记、房产测绘、供热管理、拆迁安置、物业管理、房改及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等业务相关事宜的需求,编制《市房产局办事指南》(企业篇)并发放给全市开发企业,公开市房产局的办事机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受理要件、公开电话等详细实用的信息,方便企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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