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着儿子侯团明的遗像,李时秀到处申诉。 |
法院判决书(右)中显示——检察官最终没有起诉杀人案,依据就是左边这份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 |
虎年春节,68岁的湖南新邵县农民李时秀在深圳过了第二个年。2009年,她是靠乞讨过来的。2007年下半年至今的两年多里,她历尽艰辛,四处奔波求助,只是为了给被杀死的儿子讨个公道。
李时秀的儿子侯团明,2007年6月26日被湖南新邵同乡李连华杀死在深圳松园西街48号的大楼内。李连华随后被捕,2008年底被判刑两年零10个月。不过,李连华被判刑的原因不是因为杀害侯团明,而是他在杀侯团明之前两个月砍伤了两个人。侯团明被杀死一事,在李连华案中竟然没有被起诉……
花18元买杀猪刀砍死侯团明
“用杀猪刀对着侯团明的脖子砍了一刀……因为当时身上有侯团明的血迹,我就马上脱掉上衣丢在楼梯口那里。”
——李连华
2007年4月15日,来深打工的陈小珍正在位于深圳松园西街48号大楼四楼的家里和邻居杨世银聊天,老乡李连华来找陈小珍的老公李玉良,说是要找他“算账”。陈小珍说了一句“他没在家,你赶紧走吧”,李连华就骂了起来。陈小珍回骂了一句,李连华突然抽出一把刀,劈头盖脸地砍过来……陈小珍和杨世银被砍伤。陈小珍向晶报记者出示的照片显示,当时有几道很深的伤口分布在陈小珍的脸上、脖子上、背上。陈小珍事后被鉴定为轻伤。
事隔两个多月后的2007年6月26日下午6点左右,陈小珍正在家里养伤,突然听到一声惊叫。随即她家的门被敲响了,“侯团明出事了!”一个潮汕籍的邻居跑过来告诉她。
陈小珍忍着疼痛出了门,过去一看,住在同一层的老乡侯团明趴在自己住处门口的过道里,头下面是很大的一摊血。她赶紧报了警,警察赶来,确认侯团明已经死亡。陈小珍告诉晶报记者,当时她告诉办案警察:“杀人的可能是李连华!因为他一直在找我老公和侯团明的麻烦。”一位在场的邻居告诉记者,当时他看到有人拿着刀蒙着头逃走,还威胁他不许声张。
关于作案经过,李连华的相关案卷显示,2007年7月28日,李连华在接受公安机关第二次讯问时是这样回答的:“6月26日,我在上梅林市场用18元买了一把杀猪刀……到侯团明等人住的地方,想直接去找侯团明报仇……当时侯团明坐在门口,和一个老乡说话……我就马上走过去,用杀猪刀对着侯团明的脖子砍了一刀,砍下以后我马上就转身走。因为当时身上有侯团明的血迹,我就马上脱掉上衣丢在楼梯口那里。我从4楼跑到3楼,穿过3楼的走廊跑到另一侧楼梯跑下去,又从西侧大门跑出去。好像有个男的追我,但他追一下就没追了。”“我将用报纸包着的刀丢在莲花山上了,接着到我放衣服的地方穿了一件衣服,就去看电影了。”对于对自己行为的认识,李连华在回答“之前你怎么不如实交代?”的问题时说:“我怕承担后果。”在随后的讯问中又说“砍人肯定犯法了,要法律制裁”。
李连华与侯团明、陈小珍和杨世银之间有什么仇怨,以致要砍杀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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