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6时35分报道,最让老百姓关心的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昨天一条几乎关系着每个人切身利益的消息在网络间迅速传播。内容是:中国的个税可能由以个人为单位征收,改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据悉,一份名为《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显示,为了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一些突破性的制度设计理念也首次获得实质性进展。“仅以个税改革方向为例,将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个人所得税按照综合征收,以此降低赋税。”目前该《指导意见》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上报国务院。
以上这条消息,来源于昨天的《21世纪经济报道》,标题为《个税以家庭为单位新收入分配改革如箭在弦》。就在2两小时之前,晚高峰编辑刘珏联系到了发表这篇文章的记者孙小林,跟他核实了可能改变以个人为单位征税的这条消息。
有专家称今年一定会出台个税改革方案 孙小林说:消息很可靠,是从参加指导意见专家组成员透露的,是比较可靠的消息。主要讲到的是收入分配现在差距太大,涉及四个方面,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增加工资净收入、个税调整。其实讲的是税收调整,但主要还是个税,因为大家最敏感个税,这个方案是发改委就业司做的,已有多年,一直因为利益博弈未能成行,今年因为国家领导很重视,就想2010年推出。
记者:你透露的指导意见,现在正在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上报国务院,这个消息准不准确?
孙小林:他讲的是2010年国务院就会出台,所以肯定说不久,但是这个不久看你怎么理解的,绝对不可能是两三天就上报的意思,那些专家说不久,说2010年一定会出台,不久应该是几个月吧。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主任朱青:这是猴年马月的事 听记者孙小林德透露,个税“按户计征”有可能是个税改革的发展趋势。然而,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实现这个改革呢?这个问题,不仅仅在记者孙小林那里是个问号?其实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也都是个问号。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主任朱青认为:在时间上,个税征收的改革可能没有那么的快。朱青:猴年马月的事,根本近期不可能。什么时候施行谁也不知道。
来源:中国广播网
清华大学经济学系主任白重恩:家庭纳税主体必须和综合所得税结合 除了这种个税改革“按户征收”真正实现的时间问题,大家更多的是可能将按照家庭为单位进行个税征收,这件事的利与弊?昨天的一个调查问卷显示,超七成网友对此表示支持。对此,有关专家也认为,个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理当是利大于弊的好趋势。清华大学经济学系主任白重恩是这样分析的:
嘉宾:这应该说是一个有利的趋势,因为关心的是家庭,我们考虑收入均等,考虑的是家庭收入均等,而不是个人之间的,有的家庭两个人工作,有的家里一个人工作,一个人工作因为收入比较高,交的税率就比较高,但是整体家庭收入并不高,以个人为赋税主体纳税主体的话,就会造成这样的不公平,
现在不是按个人收入交税而是按收入项目交税,按家庭收入来交税的话,就要把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你就要知道两个人确切的收入,这就需要掌握收入信息,现在连这个都做不到,所以按家庭作为纳税主体和综合所得税这两个是密切相关的,必须要搞综合所得税才能做这个。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焦建国:户籍情况错综复杂颇有难度 听起来,个税“按户征收”在实际的运行当中,确实会面临诸多的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焦建国在今天下午的采访中,为我们进一步剖析了“按户计人税“的模式,可能面临的问题:
焦建国:应该说以家庭为单位,考虑整个家庭的收入或者说考虑到家庭平均人收入,这对于均衡赋税肯定是一个好事,相对而言就是税收征管成本提高了,如何核算家庭的人均负担,这对于征管来讲要增加工作量。
记者:家庭应该怎么来界定呢?是直系亲属还是包括旁系亲属,这是不是也可能会成为一个问题?
焦建国:要是从严格的角度讲就应该在一起生活的,或者说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但这里肯定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同样的三口人,孩子大学毕业了,有的户口已经独立出去了,有的户口没有独立出来,还在家庭里面,这样的话在核实的时候有一些困难;再有老人,有的户口是在户口本上,但是有的老人实际上并不跟他在一起生活,或者实际而言,一家两口人挣钱,比如说夫妇两个人挣钱,实际上它并没有负担老人的生活费用,但是他可以打这个马虎眼,就现在我们的城市和农村的分制,好多从农村进城的人,现在他是城市户口,但是他父母还在农村,事实上可能已经有城市户口的夫妇两个人,还要照顾双方在农村的四个老人的生活,但是这四个老人的户口在农村,这样的情况也是很多的。
个税的功能在于实现社会公平,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它的初衷缩小收入差距。我们期待着个税改革向着“多分财富给百姓”的方向快速迈进。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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