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记者:请问李副主任一个问题,这些年来对公开官员财产收入申报的呼声越来越高,请问我们就这方面的立法已经开始了吗?如果开始了,现在到了什么进度?第二个问题,《劳动合同法》是民生立法的一个很重要的项目,可是实施两年来,还有不少企业认为这部法的某些条文还是比较超前,比如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的条文比较超前,对他们的负担比较重,与现在发展的进度不符合。请问我们对《劳动合同法》近期会有修改吗?谢谢!
李飞:谢谢你的提问。关于第一个问题,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和立法的问题,每次开这样的发布会都会提到。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从90年代开始,就非常重视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1995年就制定了《县处级以上干部财产申报规定》,2009年又进一步规定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其中也包括个人财产和其他有关情况报告的义务。
至于今后是否会上升为法律,这方面我们正在进行研究。大家也知道,制定法律的程序,一定要等到条件成熟,会有一个积累经验的过程。我们也参考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做法,各个国家也不一样。另外,还会有一些配套的制度做支撑。首先是个人纳税方面,二是信用体系方面、个人信用的制度建设方面需要有配套的制度,以保证如不去申报,可以发现问题。这方面我们也在研究,使申报能起到约束作用,而且也可以切实反映实际情况。谢谢!
第二个问题,关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文是否超前,存在不存在修改的可能性?《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对有关条文,不同方面有不同意见,是有争议的。劳动合同在特定的条件下,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的印象,在制定这部法的时候,前年这也是一个热议的话题。恐怕这里面有一个理解的问题,非固定期限不是终身“铁饭碗”,它只是没有期限,但是也有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情况,这在法律中也写明白了。
不是说转为非固定期限的合同后,不管出现任何情况,都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这样的。只是对双方有了一个明确的约束,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一个企业,它的员工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多年,他对工作的熟练程度、对这个企业的忠实程度很好,这样的员工使用起来更好,总比一个来了以后技术熟练程度不高,还要从头学起要好。很多国家的大企业,实际上用的人就是这种已经在这里熟悉工作的,对这个企业的技术和工作程序非常了解的人。这样可以调动他的积极性,可以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来改进工作。雇主和职工之间共赢的局面对企业发展来说,会更有好处。当然,任何法律都要根据情况的变化,根据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修改,所以,今后全国人大的立法,除了立新法以外,也要不断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进行修改。谢谢!
科技日报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想请问李副主任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科教兴国战略是我国的几项重要工作之一,请问现在人大有哪些与科技和教育相关的立法和修法?第二个问题,委员会去年拓展了监督手段,开展了专题调研,请问今年有没有新的创新手段?是否会开展与科技相关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对于以前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的部门是否得到了解决?第三个问题,有代表提出专门对“学术腐败”立法,对于这个问题,您怎么看待?谢谢!
李飞:我回答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和窦局长有关系。我们已经制定的相关法律中,科技立法是不少的,教育方面的立法比较配套,像《科技进步法》,委员长的讲话中举到了几部法律,还有《科技进步转化法》,还有在其他很多法律中都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对在各个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还要给予奖励,你们可以上网查一查,很多法律的总则中都有这条内容,涉及到经济、社会方面的一些法律,也就是利用科技手段来推动这方面工作的,都有相应的条款,这和我国现在总的发展战略相适应、向符合,当然这些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使得我们真正从推动科学技术发展方面有法律上的支撑。
关于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以及下一步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我把回答权转让给窦局长,之后我再来回答第三个问题。
窦树华:谢谢记者!对于科技方面的执法检查,今年人大有所考虑。今年上半年要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组织执法检查。同时,下半年要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执法检查。谢谢!
李飞:关于学术腐败问题,现在有的人提出要进行立法。实际上,有关的教育法中提出,开展教育科学活动要遵守职业道德。如果涉及到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剽窃行为,盗用他人研究成果,侵犯他人名誉权等,从民事的角度可以进行处罚。当然,下一步针对出现的问题,如何更有针对性地在法律中进行规定,我们也要继续研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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