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晚8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邀请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萍,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就司法保障民生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人民网网友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社会普遍反映“告状难”其中症结是什么?对此,张军表示,确实,很多老百姓,包括我熟悉的一些人,说起到法院打官司,真是不知道怎么去做。时间也搭不起,后果也估计不到,就觉得比起看病、看医生还要难。我觉得这非常容易理解。人嘛,要是去医院看病,一生总得有一些次数,看了一次,下一次医院的流程我们就熟悉了。打官司,一生可能碰不上一次,这一次可能就是空前绝后,这一次完全没有经验,就觉得处处不了解,事事不知道可能的后果,这样一种心理上的压力、心理上的预期不能很好地得到解释,弄清楚,就感到难。这是我了解到的很多人的心理。
张军说,同时,群众感觉“告状难”,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平常发生的纠纷,到了法院打官司,必须要举证,没有证据就没有诉讼。那么,哪一个善良百姓在日常生活当中会预计到要打官司,要举证、有举证的意识、会保存证据呢?到了法庭,“谁主张、谁举证”这个诉讼原则,对任何一方都是平等的。我说他欠了我两千块钱,我拿不出证据来,我心里知道,对方心里知道,但是,法官并不知道,拿不出证据,就是不能胜诉。我就觉得,太难。这又是一难。而且这个是很普遍的。我们的法治建设还在完善过程当中,百姓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我们还在进行普法,已经进入了“五五普法”,说明什么呢?说明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地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我们公民的法律意识。
张军介绍,再一个,任何一个诉讼,我们的老百姓都希望像看病一样,今天去挂个号,上午如果等不及,下午就能有个结果,但是,诉讼必须要有一个过程,你起诉了被告人,法院要去通知被告人,被告人还要做一个准备,到了法庭上,对方才能拿出新的证据,这样审理期限是双方都难以准确预期的。因此,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一审审限是六个月,很多网友、很多老百姓知道以后,往往是一声叹息,六个月的时间,光是耗、等,就耗不起、等不起,所以真的是感觉告状难。
张军介绍,按照诉讼法的规定,法官必须遵守特定的程序,这是我们普通老百姓所不能熟悉的。对于这些问题,老百姓觉得难,法律又做了这样明确的规定,要想把官司公正、及时地审理清楚,又必须遵循这些程序,我们怎么来解决老百姓感觉到的难呢?这是我们近年来,特别是新一届最高法院领导班子着力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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