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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维权难倒消保委 维修费要价超过新机价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12日23:30
  中新网杭州3月12日电(记者童静宜陈国亮)都说消保委是消费者的“娘家”,可现在消费市场变化快,消保委也有喊苦喊难的时候。比如说,市场上卖的平板电视机维修一下,费用动不动就是5000多元,可现在一台新的平板电视机也许就只卖5000元左右了。中新网记者在“3·15”到来前对消费维权情况进行调查采访时,浙江省消保委的相关负责人就表示,现在对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等平板电视的消费维权显得比较艰难,消费者也往往难以对维权结果表示满意。

  投诉量已远远高于传统电视

  浙江省消保委的相关负责人向中新网记者介绍说,自2004年全国平板电视销售量首次超过传统显像管电视机后,平板电视已经逐步成为国内消费者的主要消费选择。与此同时,伴随着消费量的增长,投诉数量在近年来也急速增长。由于传统电视发展时间比较长,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已经达到一定水平,因此,近年来传统电视的质量纠纷明显减少。而相比较来看,平板电视的质量纠纷远高于传统电视。

  据浙江省消保委的统计,2009年度浙江全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电视机产品消费投诉368件,其中平板电视投诉就达到了279件,占投诉总量的75.8%。其中,涉及国产品牌16个,投诉居前五位的分别是康佳、TCL、创维、海信、长虹;国外品牌8个,投诉居前五位的分别是夏普、LG、三星、日立、松下。

  法规存缺陷厂家显强势

  由于国家在1995年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条例时,等离子电视和液晶电视等平板电视还没有上市。因此,在“三包”规定中,虽然有对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享受“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三年”的“三包”有效期的规定,但是,目前绝大多数平板电视厂家并不认可也不按照这一“三包”规定实施售后服务,他们认为平板电视不属于显像管式的传统电视的范畴,所以无法完全适用普通彩电的“三包”政策,所以纷纷设立了企业自己制定的“三包”方案。

  而平板电视的消费纠纷的焦点问题往往是平板电视屏体、电路板等主要部件的“三包期”问题。消费者方面希望达到传统电视的三年有效期,而厂家却往往只承诺一年有效期。现实中,黑屏又是绝大多数平板电视质量问题的集中体现,从大量平板电视的消费投诉内容来看,黑屏现象主要出现在售后一年期左右的时间,而这恰恰是大多数厂家自行设定的“三包”时间,这给很多投诉处理造成了不小的障碍。

  当然,经消保委出面,调解成功的事情也不少,但消费者到最后还是不是很满意。浙江衢州的消费者吴先生去年购买了一台三星平板电视机,没过几天,新电视机运行的时候背后嗡嗡响,还出现频频黑屏的情况,与商家联系后进行了更换,但不到一年时间,又出现了黑屏问题,虽经消保委调解又再次更换了新电视机,但消费者始终无法放心使用。

  质量问题原鉴定较难

  平板电视消费纠纷大量发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鉴定难。

  目前,针对平板电视出现屏体开裂、黑屏,电路板短路或其他故障现场,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到达看了以后给出的答复往往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因此拒绝承担无偿售后服务。

  而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故障,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这实际情况谁都难以说清楚。目前第三方的检测、鉴定机构少,鉴定难,鉴定费用高的问题,导致很多纠纷因故障原因不明使得消费者权益受损。

  维权费用奇高

  现在,市场上平板电视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非常快,价格的变化也很频繁。因此一些消费投诉中出现了维修费用高于新机价格,维修需要的零部件出现断货等一系列问题。

  浙江温州张先生一年多前花8000余元购买的平板电视刚过保修期一个月就无法正常使用,经鉴定需要更换屏幕。厂商说消费者需自付5000元。可目前市场上购买一台相同品质的平板电视也只需5000元左右了,消费者显然无法接受,投诉至当地消保委。

  经消保委调解,商家最后只同意减免1000元,消费者仍需自付4000元。消费者无奈只能接受。

  厂家“肢解”销售有“挖坑”嫌疑

  现在,平板电视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为了提高竞争力,很多厂家采用了“肢解”销售的方式,将平板电视的支架、底座另行计算价格,在销售过程中却有意不向消费者明示,这也导致了一些消费纠纷的发生。

  2009年8月,浙江绍兴的骆先生购买了一台海信平板电视。送货上门时,骆先生要求将电视安装在墙上,但安装工表示厂家只提供底座,如果要安装在墙上,需另行支付200元购买支架才行,骆先生不同意,投诉至消保委。

  经消保委调解,厂家最后同意免费安装。

  浙江省消保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很多品牌都存在这一问题,卖之前不明示,等上门安装时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他们去年接到这方面的投诉较多。

  浙江省消保委开出“处方”

  难归难,职责所在,工作还是要做好的。

  痛定思痛,浙江省消保委对平板电视消费的维权工作开出了“处方”。

  首先,浙江省消保委呼吁广大生产企业在现有条件下,应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更多地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给予消费者最大的保护。同时,应从完善工艺、完善技术水平等基础出发,尽可能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核心竞争力;避免不必要的“更新换代”,浪费社会资源。

  其次,浙江省消保委认为,由于有关平板电视标准的制定滞后于产品的发展,目前还没有一个健全的行业标准,所以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平板电视机的保修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尽快扶植、建立完善的第三方鉴定、维修机构,降低消费者的质量鉴定和维修成本。

  同时,浙江省消保委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此类高端电视产品时,首先应了解该品牌的售后维修服务政策,尽量选择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资质、技术实力的品牌。如果消费者对商品的一些售后服务还有要求,建议消费者与销售者签订书面协定,而不要只是口头约定,便于日后维权取证。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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