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招“卧底学生”防校园暴力引争议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21日13:48
为了预防和打击越来越严重的校园暴力,今后,云南省昆明市每一所学校都将在各个班级发展“治安小信息员”,专门收集不良青少年活动情况。而涉及的“问题学生”将会被送入“工读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矫治。
校园暴力视频成导火索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独生子女、外来人员子女的增多,各地校园都频现暴力事件,而昆明最近也曝出了发生在去年年底的“云秀暴力”事件。
2009年11月23日,昆明市官渡区云秀书院官渡一中11名初中男生,因“看不惯初二年级女生徐某平常在学校内的行为”,在课间邀约徐某到校外季官村老宝象河河埂上,对其实施长时间殴打,并用手机对施暴过程进行了录像。随后,这段长达9分46秒、充满暴力的视频,在该校男生的手机里相互传播。视频被一学生家长偶然发现后,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随后,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施晓玲、区教育局长王永泉、官渡一中校长魏泽明等系列责任人被问责。
教育公安联合发文招“卧底”
近日,昆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的通知》,提出要求:今后,凡是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等八类学生将被送交工读学校进行为期10至15天的法制教育;同时,还要求学校各班主任要在班上发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员”,收集校园暴力和“拔毛”等侵财犯罪、手机网络淫秽传播、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学校周边不良青少年活动情况以及学生急需学校、公安机关援助等信息,全面掌握校园动态,而学校要将班主任收集的情况、信息上报教育部门;“不良青少年”将被送入工读学校接受法制教育。
对于昆明加强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的做法,很多市民和老师都持肯定的态度,但也有专家对其中的一些做法提出了质疑。
专家律师均表示反对
云南师范大学一位姓杨的教授就表示,在同学之中发展专门的“治安小信息员”的做法欠妥。他认为,中小学校里的孩子生理心理都尚未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在校园中间上演“潜伏”大戏,发展“卧底”收集其他同学的不良信息,不仅会在年幼的同学之间造成相互猜疑,而且对充当“信息员”的同学的心理健康也十分不利。“很难想象,一个尚未成熟的孩子能在收集同伴的不良行为中健康成长。”他说,“而且,现在的孩子特别容易冲动,如果知道自己的不良行为被"出卖",肯定会记恨充当"信息员"的同学,这样,反而更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云南律师马捞定也认同这个观点。马捞定表示,对于一些不懂事的同学的不良行为,孩子有权利和义务向老师进行反映,但是,如果安排专门的学生去“收集”其他同学的不良信息,同学们每天都要防备着身边窥视着的看不见的眼睛,在这样的班级和学校里成长,无疑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而作为“信息员”的同学,一旦被大家知道身份后,不但会被同学孤立起来,甚至其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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