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大学生遭绑架撕票 父母拒与凶手合解难获赔
来源:
广西新闻网
2010年05月20日11:01
不肯与凶手达成和解,死者父母历经4年只拿到1.5万元民事赔偿
“拿了钱,为啥还要杀人啊?”--绑架撕票
2005年,在广西民族大学读大学四年级的李镇宁,为了补贴家用去做家教时绑架,犯罪嫌疑人勒索2万赎金。
“我们有点想捶他的那种感觉。”执行法官为何有此性情中言
为了给死去儿子法律上的公道,凶手家人提出的经济赔偿被死者父母拒绝了,看到黄智航被判处死刑,家人也没有了帮助赔偿的意愿。
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人黄智航是成年人,判决的18万民事赔偿只能执行他个人的财产,但对于李镇宁父母来说,要想拿到这18万的赔偿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律师去调查过黄智航的财产,银行根本没有存款,家里更是没有值钱的东西。而在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黄智航提出上诉。
在法院二审期间,执行庭的法官也不断的与被告人黄智航接触,希望了解他的财产情况,哪怕多争取一点点的赔偿,都能带给受害人家属多一点的安慰。执行法官回忆,黄智航是这样说的:“他问我,如果赔偿以后能不能够减刑?我说这个我做不了主,因为我是只管执行。他跟我说了一句他说他们难道想又要我的钱又要我的命啊?我当时的反应就是,你作案不是又要钱又要了人家的命?我们当时去了3个人,真的是,听了这话我们有点想捶他,想打他的那种感觉。”
我拿什么来安慰你?可怜的父母
被告人黄智航坚持自己没有任何财产,但受害人家属黄莲芬夫妇的法律援助律师黄富叶却没有放弃寻找财产线索,这是对失去孩子的老人唯一能有的安慰了。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黄律师来到南宁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黄智航在南宁市是否有房产。经搜索,竟然发现了新的财产线索黄智航登记有房产。
原来凶手黄智航一直隐瞒了自己有房产的情况。但是问题是资料显示房子只有24平方米,价值6万元,而且还有4万多的银行贷款没有付。更让人头疼的是房子是黄智航和女朋友曾小凤(化名)合买的。如果要执行这间房子,还需要联系到小凤。黄富叶律师经过多次努力也没有联系上黄智航的女友小凤,房子是黄智航的惟一财产,能否找到房子的共有人小凤成为此案执行的关键。
于是执行法官一次次按照地址上门去找,终于在两个月后,黄智航的女友小凤主动给执行法官打了电话。
小凤说其实这套房子,黄智航一共就交了7000元首付。之后就被警方抓获了,后来房子的银行贷款都是自己在付,所以她希望法院在执行时能考虑到她的利益,而此时,摆在法官面前的,一方面是死者李镇宁父母面临的困境,一方面是小凤所该拥有的权益。“如果说我们卖这房子,因为他房子比较小,而且位置比较差的,就到时候你可以去看一下,那个位置卖的房子可能总价不会高,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可能受害人这一边得到的补偿,我粗略估计一下大概就是几千块钱,不到1万块钱。”怎样在两者中间找到最能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呢?
法官提出希望受害人李镇宁的父母和小凤之间能够达成执行和解,也就是小凤自己独立拥有产权,然后代替黄智航补偿给李镇宁父母一部分钱,这可能是保证双方权益的最好方法。
两边都同情对方的遭遇,最终,小凤同意拿出1万5千元现金给被害人李镇宁的父母,虽然这个数额和判决上的18万元差距很大,但希望能让受害人的家属感到了一点安慰。 (来源:央视《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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