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买成反赔176万
创下深圳二手房违约金最高纪录
律师表示近期豪宅诉讼陡增
本报讯 (记者王纳)深圳一二手房买家,因为银行贷款问题,房子没买成,却被法院判决赔偿了176万元的天价违约金!根据深圳市二手房律师团的数据,该数字创下了深圳二手房违约金的最高纪录。
近来银行贷款收紧,大量买方因贷款不成而被业主没收定金的情况出现,一些豪宅也纷纷陷入了违约官司。对此,业内专家提醒二手房买家,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一旦银行按揭贷款不足以支付剩余房款的处理方式。
贷款办不成惹官司
去年5月19日,买方黄先生与业主李小姐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以1760万元的总价购买香蜜湖某豪宅。合同签订后,黄先生支付了定金120万元,与业主、银行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将390万元首期款转入银行监管,并向银行申请1250万元的贷款。然而,因黄先生存在不良记录,银行只给黄先生贷款834万元,并要求黄先生再补交416万元首期款后才能出具按揭承诺函。
李小姐如约回深办理过户手续时,得知黄先生并未取得银行按揭承诺,亦未自筹资金,于是委托律师给黄先生发《履约催告函》督促其尽快履约。
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最终选择对簿公堂。黄先生委托律师以李小姐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为由向福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决李小姐赔偿违约金176万、返还定金120万、支付定金及首期款利息及房屋升值差价(暂计20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而李小姐要求驳回黄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黄先生支付李小姐违约金176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判176万违约金创新高
黄先生一方诉称,业主李小姐不配合解除银行首期款监管手续,导致黄先生贷款办不下来,存在违约行为。黄先生提供了建设银行出具的有划痕按揭承诺函,证明银行愿给其贷款1250万元,由于房价上涨,李小姐毁约不卖不配合其转移首期款导致合同无法交易。
而李小姐的代理律师则提供证据称,黄先生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存在不良记录,平安银行因此在综合风险后最终决定给其贷款834万,并要求黄先生再补交首期款416万元。黄先生不愿意补齐首期款,转而于7月21日向建设银行申请1250万元贷款,建设银行同意为其贷款1250万元,但附加要求将其在平安银行监管的390万元首期款转至建行监管,并预先存入50万~60万元资金等其他条件,而黄先生未能举证证明其已经按建设银行要求先行存入50万~60万元供楼资金。
福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先生未能按时办妥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也未能及时向李小姐支付购房款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李小姐不予以配合解除监管手续、转移监管资金至建设银行,系正当行使合同赋予的抗辩权。
法院一审判决黄先生支付李小姐违约金共计176万元。
律师提醒
房贷收紧致豪宅诉讼暴增
广东德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茂荣律师告诉记者,近期豪宅诉讼突然增多,像黄埔雅苑、中信红树湾、水榭花都等很多动辄上千万的豪宅都纷纷委托律师启动法律诉讼。据其分析,这是因为豪宅价格波动较普通住宅更大,升降百万是常事,此次楼市调控导致守约方损失巨大,所以很多豪宅业主试图通过索赔违约金来弥补损失。
张律师分析,在该案中,违约金之所以高达176万元,是因为黄先生与业主李小姐签订的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中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张茂荣律师建议购房者:在做首期款监管前一定要确保按揭银行同意按预定额度贷款,并要在合同中约定一旦银行按揭贷款不足以支付剩余房款应怎么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