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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门槛提高 河南首个受益者免予坐牢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10年06月23日04:32
  商报讯 (记者 张毅力 通讯员 张胜利 王颖颍 王可寒)盗窃罪门槛提高后,登封一农民成为我省首个受益者人:因盗窃数额882元不到1000元,被免予起诉。

  这名“幸运”的农民叫刘海锐,是登封市大冶镇弋湾村人,今年19岁。2009年4月, 刘海锐盗窃一部价值882元的手机。今年1月23日,被抓获归案。

  今年6月,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海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准备依法提起公诉。就这此时,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下称《规定》),盗窃罪认定数额由800元调整到1000元。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规定,认定刘海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对其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刘海锐还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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