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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欢迎”错判的世界杯没猫腻?(组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01日16:26

  开栏 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欢迎”错判的世界杯没猫腻?

  背景:针对世界杯赛场上接连出现严重误判,一度拒绝回应的国际足联,终于由“一把手”布拉特出面,向“蒙冤”的英格兰队和墨西哥队致歉,并表示将重新考虑是否在比赛中引入高科技协助执法。

  新华每日电讯发表丁永勋的文章:国际足联回心转意,据说是因为布主席在现场看球,亲眼目睹两起“冤案”诞生,深受触动,退而自省,然后才幡然醒悟。但更重要的原因,应该是国际足联感受到了来自全世界球迷和各方人士的不满。国际足联权倾全球,可以公开“警告”一国总统,但却不得不考虑球迷的态度。毕竟比赛还要球迷捧场,作为世界杯的“经营方”和“主管部门”,不能无视“消费者”的强烈反弹。裁判不公平,让胜者的光荣也因此失色。在英德大战之后,作为“受益者”的德国队,从主教练到球员都承认那个球应判给对手,还连累德国总理默克尔,无法在一起看球的英国同事面前扬眉吐气,连说不好意思。电子裁判的加入,技术上没有任何问题,在场边装上“鹰眼”,甚至加一台能回放比赛的彩电就行。目标更小的网球,也可以被“鹰眼”看得清清楚楚;在规则更完备的NBA比赛中,早已引进了电子裁判,并没有影响比赛的流畅和观赏性。资金也不是大问题,国际足联财大气粗,培训裁判一次就花数千万美元,世界杯几个球场装上“鹰眼”,根本不差钱。更何况“鹰眼”系统发明人已经主动提出,可以免费提供“鹰眼”系统。掌握足球规则的国际足球协会联合会,此前也建议在球内加入微芯片,并引进网球比赛的“鹰眼”技术来辅助判罚。引入电子裁判,可能要改变某些规则,但并不是要颠覆足球的踢法,只不过增加了一个纠错的机会。如果裁判成为比赛的焦点,对一场顶级比赛来说,绝对是一场灾难。科技手段固然不能代替人脑,也不能完全杜绝人为操控,但网球、篮球场上的经验证明,技术手段确实可以帮助人们减少误判,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因此,在引入高科技问题上,如果国际足联再一意孤行,坚持“人治”的权威,就无法阻止人们诛心地猜测,是不是出于某种私心,为了方便操控比赛。

  小蒋随想:国际足联此前对错判的态度是,“错误是足球比赛的一部分”“缺憾也是足球的魅力之一”。不得不说,像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确实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那种耍赖在多年之后甚至成为轶事趣闻。但在当时,严重的不公带给对手的是严重的挫败与被愚弄感,可能使比赛沦为闹剧。过去,错判的发生有技术局限的因素。如今,明明有先进的纠错技术却置之不用,不由得人们不怀疑背后的动机。外国的月亮并不比中国的圆,中国足球联赛中的假球黑哨被千夫所指,但要是追根溯源,恐怕也是学习的“西方先进经验”。国际奥委会也曾反腐,在赌球已成产业的背景下,国际足联如何证明没有内部人士“趟混水”?体育运动在英文中的原意是游戏(game),football game(足球运动)、Olimpic games(奥运会)等等都是如此。但是,受到商业化的影响,运动越来越充斥金钱味道。当然,任何运动与组织要发展都离不开钱。但是,如果制定游戏规则者自己却不愿意遵守规则,甚至直接挑战规则,最终就不是人玩游戏,而是人被人玩。当被玩的人幡然醒悟,恐怕会拒绝再玩。
九成国人受尊重?咋看咋悬!

  背景:某全球知名研究咨询公司调查结果,2009年中国民众受到尊重对待的比例为91%,比2008年提升了2个百分点。该调查认为,“在中国,性别、年龄以及城乡差异,并未导致公众的受尊重感有明显差别。”

  中国青年报发表刘畅的文章:国内公众对这一新闻的反应,认为“搞笑”的,远远高于“高兴”、“感动”和“新奇”。在蚁族、蜗居、农民工、高房价等关键词流行的当下,这一说法显然很难获得网络舆论,尤其是年轻网民的认同。一般来说,国外的研究结论是“他山之石”,符合实际情况的,加以吸收、消化,转化成中国改革开放的路径选择和思想镜鉴;不符合实际情况,姑且一笑了之,倒也无妨。但是,越来越多这样的“进口新闻”和转述消息,不时刺激社会的情绪,引起舆论的怀疑和批评,就不能不审慎对待了。有人把报道这类消息的人称为“妓者”,或者干脆怒斥为“假新闻”,而认真分析这些新闻报道,可以看到,一些媒体报道类似情况时存在着共性问题。那就是,针对国内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国外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研究、咨询、调查机构,时常会得出各式各样的结论。有时,不同机构的研究结果截然相反,说法相互对立和矛盾。面对“一家之言”,是毫无保留、热情洋溢地加以引述报道,还是引用不同说法、详尽地交代背景,进行审慎报道,确实成为考验媒体新闻操作和职业标准的试金石。面对国外一些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的说法,和听上去就不太靠谱的捧杀、棒杀,应该进行甄别、区分,谨慎地对待相关信息,尽可能去伪存真,去粗取精,选择一些有借鉴意义的可靠数据进行报道。对于一些国外咨询机构发布的信息,即使报道,也要对相关机构的背景、声誉和可靠程度进行验证,如有必要,可以指明相关信息并没有获得国内可靠信息来源的支持,让公众对此有更全面的了解和清晰的判断,而不是充当相关咨询机构的公关传声筒和声音放大器。

  小蒋随想:媒体确实要吸引眼球。在转载一些离谱消息之时,一些媒体可能就是在展示滑天下之大稽。正话可以反说,反话也可以正说,明眼人一看便知。何况,许多媒体标明了“本文观点不代表本报观点”。或者说,有些媒体是在“不触红线”的前提下制造新闻靶子,供人们嬉笑怒骂。如果媒体对所转载的东西“添油加醋”、“断章取义”,反而令人厌恶,群众更反感加工过的歌功颂德式“引导”。在转载的问题上,如果真的是假新闻,的确应该封杀。如果是“非主流”的观点,拿出来示众,让眼睛雪亮的群众自己评判也无不可。人们早已对五花八门的调研、统计数据有了“免疫力”,不要低估群众的判断力。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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