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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预防工作法确保教育资金安全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02日16:06
  今年以来,曹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全县学校多、资金量大、群众关注的实际,立足检察预防职能,综合运用调研、办案、建议、教育四步工作法,加强对教育资金的监督,促进教育资金规范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组织专门调研小组,开展专题预防调查。自今年3月份以来,抽调7名检察人员,成立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题调研组,在县财政局和教育局的配合下,开展了专题调研工作。核查了5个乡镇办事处59个中小学校的帐目,对6个乡镇的中心学校及所辖学校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县教育局、部分中心学校有关人员70余人次进行了座谈。写出了专题预防调研报告,报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为领导班子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调研中发现某乡镇中心学校采取虚开发票或者采用其他发票报帐方式,虚列支出报帐现象比较严重。经立案侦查查明,自2008年第4季度至2010年元月份,该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伙同报帐员利用报账之机,在某地税分局多次重复利用他人的名字和身份证,虚开税务发票,虚列支出,将拨款数额高出各学校报销总额的26.6万元予以私分。此案的查办,有力地震慑了职务犯罪。

  三是着眼社会管理创新,提出预防检察建议。通过调研和查办案件,发现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在拨付、管理和使用方面职权不明晰、不协调,对乡镇中心学校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以及中心学校与所辖学校之间的监督制约关系相对缺失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向县教育局提出了五条预防检察建议:一是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权限应当进一步规范和界定。二是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应当进一步改善报帐方式,对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三是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监管力度。四是加强与财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五是加强对中心学校校长和报帐员的教育和管理。县教育局收到建议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出台了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校财务管理方案和学校财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完善了报账程序,强化了监督管理措施,使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校财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四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提高干部法制意识。为巩固调研、办案、建议成效,曹县检察院在全县教育系统举办了由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及中学的校长、报帐员和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的专题法制教育讲座,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讲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特点、规律等方面的知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职务犯罪预防对策,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认清了腐败的危害性,切实做到警钟长鸣,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曹县人大 李英杰,检察院预防科 汪世领)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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