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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证券操纵洗钱案开庭 汪建中亲属受审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7月23日03:35
  本报讯 (记者敖晓波)由股市“第一黑嘴”汪建中引发的操纵证券市场首例“洗钱案”昨天上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股市“黑嘴”汪建中的两个哥哥汪谦益、汪建华和前妻的弟弟赵志宏等3亲属因帮助汪建中掩饰、隐瞒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所得3.85亿余元,被检方以涉嫌洗钱罪起诉。

  此案被业内称作“安徽省洗钱第一案”,不仅是安徽省首例洗钱案,更因牵扯到全国第一例操纵证券市场案“汪建中案”,因此备受市场关注。

  据了解,汪建中的三哥汪谦益、二哥汪建华、前妻弟弟赵志宏,都因涉嫌帮助汪建中转移非法所得,涉嫌洗钱罪于昨天站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被提起公诉。3名被告人共聘请5位辩护律师。

  公诉书指控称,2008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对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汪建中(另案处理)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立案调查,汪建中因害怕证监会冻结其更多财产,指使被告人汪建华、汪谦益(汪建中的两个哥哥)帮助其转移资金。

  2008年6月,二被告人在明知资金系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的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受汪建中的安排为其提供资金账户,通过转账等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其中汪建华转移1.08余亿元资金、汪谦益转移1.05余亿元资金。在二被告人完成涉案资金的转移后,2008年7月至8月,被告人赵志宏(汪前妻弟弟)又受汪建中的指派继续分流资金。2008年9月,在得知证监会拟对汪建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被告人赵志宏按照汪建中的指示,亲自或安排他人直接取现1.72余亿元。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对汪建中及北京首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5亿、罚款1.25亿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庭审持续了一整天,几名被告人均以不知详情为由否认其行为构成洗钱罪,在辩论环节,5名辩护律师为3名被告人做无罪辩护,5律师均认为3名被告转移的资产并不是非法所得。而被告人也表示,只知道帮汪建中转钱违规,认为顶多被罚点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刑法》。因被告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并未当庭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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