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23日消息(记者姚亚维 实习记者韩久阳)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34分报道,陕西省公务员录用纠纷出现最新进展。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昨天(7月22日)下午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的公务员录用行政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张洋的诉讼请求。同一天,陕西省发出通报批评西安市城改办行政不作为。
西安市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和干部行政介绍信,张竞已经拿了8个多月,却仍无法报到入职。王国强摄(图片来源:中国青年报) 昨天,陕西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就西安市城改办不安排新录用公务员上岗问题发出通报。通报认为,西安市城改办拒不执行录用决定,致使新录用公务员张竞被“暂缓上岗”长达8个月时间,属于故意的行政不作为,严重违反了《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009年,张竞参加陕西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报考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城市规划科员职位,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之后,张竞总成绩第一,并顺利通过体检。去年10月16号,张竞从原西安市人事局领取了录用通知书。然而,当她去西安市城改办报到时,却被告知“暂缓接收”,这一“暂缓”就是8个月时间。
原来,与张竞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第二名考生张洋的父亲张文祥先后多次反映和举报,说第一名考生张竞所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不符合该职位报考要求。
张文祥:“这两个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目录,一个是工科、一个是理科,一个是土建类、一个是地理科学类,两个专业名称也是明显不一致的。”
此后,陕西省、西安市两级公务员局对此专门研究,并请示国家公务员局后得出,“考生张竞不存在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结论。
对此,陕西省公务员局表示,公务员招考的专业设置与教育部的专业目录没有机械的对应关系,在教育部的专业目录中,一个专业分属两个学科的情况并不少见。
陕西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处长李小海:“比方说,硕士学位、哲学类的,可以授予工学、理学、医学的学位、硕士学位。”
对考生张竞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结论,张洋的父亲张文祥并不接受。他表示,网上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招考目录对照表中也是按照教育部的专业目录,把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和城市规划管理专业分在两个类别里。去年12月15号,张洋将陕西省公务员局告上法庭。
新城区法院受理后,依法追加张竞和西安市城改办为第三人,并组成合议庭于今年4月6号公开开庭审理。审理查明,认为第三人张竞所学专业与其报考职位的专业资格条件相符,而且被告陕西省公务员局依照法定程序录用张竞为西安市城改办科员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于是作出了以上判决。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被告方陕西省公务员局、第三人张竞以及西安市城改办的三方代理人都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西安市城改办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冯武斌:“判决很公正,维护了公务员管理局的行政行为。”
此事到此是不是就算画上了句号?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原告张洋的代理律师,他表示原告将在规定期限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