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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员工堵门乃个人行为 缺乏法理常识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0年08月02日14:44

  霸王集团公关部经理杨政书8月1日表示,霸王员工被指闯入《每日经济新闻》报社上海办公区,围堵报社门口,推搡该报记者的事件,是霸王公司员工的个人行为。针对这一说法,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称,这个说法缺乏法理常识,霸王员工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职务行为。

  何兵说,职务行为分为职务合法行为和职务非法行为,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是职务行为有几个标准:是否是单位员工;交涉的是否是单位事务,是否代表单位利益;是否以单位的名义进行。

  何兵说,从现在呈现的情况来看,霸王员工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职务行为,“他们是为了公司被报道的事去的,又是公司的员工,交涉的事也代表公司利益。”他说,霸王公司有关个人行为的说法缺乏法理常识,这让人想起了很多年前有关部门对国家公务人员一些行为的说法,比如说警察打人,或者公务人员骂人,很多时候都说是个人行为,这其实就是在推卸责任。现在早已不这么说了,只要符合判断是否是职务行为的标准,其所在单位都应负一定责任。具体到此事上,霸王集团也应该承担责任,不要一味地推卸。(拾年)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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