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6日电 (记者欧阳洁)针对近期“银监会是否建议京、沪、深、杭地区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的疑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5日表示,银监会将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不松懈,不动摇。随后还将进一步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坚决遏制投机投资性住房贷款需求,有效满足自住住房贷款需求,及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不同地区的房贷管理,银监会要求,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银监会于2010年5月份要求商业银行开展了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分析不同压力情景下(全国房地产价格平均下跌10%、20%、30%)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质量受到的冲击。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种情景假设不代表银监会对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判断,也不代表房地产信贷政策可能出现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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