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黄毅昨日在中国政府网与网民互动交流时表示,我国早就在煤矿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但此前执行得并不好。近期国务院进一步强调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制度,较之以往有三方面的区别。
第一,把现场带班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矿山企业都要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第二,这次要求更加严格。过去煤矿是矿领导和生产经营领导人员轮流下井带班,这次强调矿领导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第三,对没有认真执行这一制度的企业领导人按照擅离职守论处,如果造成一些大的问题或者导致一些事故的发生,就可能要追究企业领导人的法律责任。
黄毅说,不能因为国有大矿发生了几起重特大事故就对资源整合工作提出异议。
他表示,“希望媒体在报道各类事故的过程当中,还是要注意把握节奏,掌握好分寸,更重要的是如何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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